文华居交通影响评价项目下招标文件的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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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居交通影响评价项目下招标文件的第1次澄清公告

文华居交通影响评价分析项目第一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投标要求中,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本次招标内容(交通影响评价)相应的经营范围。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未具体描述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可提供两项类似项目业绩,予以佐证。


招标文件与此补充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文件为准。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钟梦婷 联系电话:*


附件:

文华居交通影响评价分析项目第一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投标要求中,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本次招标内容(交通影响评价)相应的经营范围。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未具体描述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可提供两项类似项目业绩,予以佐证。


招标文件与此补充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文件为准。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钟梦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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