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传媒中心电视高清播出系统安全等保三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芜湖传媒中心电视高清播出系统安全等保三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4HW299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传媒中心电视高清播出系统安全等保三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价格分 | 35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 1.1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 |
重要技术参数 | 10 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 1 分,共 10 项,共 10 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现修改为: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价格分 | 32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 1.1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 |
重要技术参数 | 13 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 1 分,共 13 项,共 13 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传媒中心
地址: (略) 弋江 (略) 20号(南区); (略) 镜 (略) 41号(北区)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 (略) 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4HW299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传媒中心电视高清播出系统安全等保三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价格分 | 35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 1.1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 |
重要技术参数 | 10 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 1 分,共 10 项,共 10 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现修改为: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价格分 | 32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 1.1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 |
重要技术参数 | 13 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 1 分,共 13 项,共 13 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传媒中心
地址: (略) 弋江 (略) 20号(南区); (略) 镜 (略) 41号(北区)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 (略) 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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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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