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55309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55309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75,2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公开招标项目补遗发布如下。本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去掉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商务评分标准-资质实力-"5.投标人具备安全设计与集成一级能力证书,得4分,以下得3分”。变更“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商务评分标准-资质实力”其他各条评分标准分值如下: 1、投标人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级资质,得5分,以下得4分; 2、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级资质,得5分,以下的4分; 3、投标人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资质,得5分,不具备不得分; 4、投标人具备CMMI5资质,得5分,以下得4分。 以上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本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原定开标时间等其他内容不变。 (略) 2024年5月10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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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75,2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公开招标项目补遗发布如下。本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去掉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商务评分标准-资质实力-"5.投标人具备安全设计与集成一级能力证书,得4分,以下得3分”。变更“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商务评分标准-资质实力”其他各条评分标准分值如下: 1、投标人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级资质,得5分,以下得4分; 2、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级资质,得5分,以下的4分; 3、投标人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资质,得5分,不具备不得分; 4、投标人具备CMMI5资质,得5分,以下得4分。 以上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本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原定开标时间等其他内容不变。 (略) 2024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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