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6-10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6-10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6-10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5最高投标限价
? 设投标总价和/或分项总价(报价)和/或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第6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27.*元;
第7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37.*元;
第8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31.*元;
第9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33.*元;
第10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22.*元;
注:本项目设各投标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安全生产费和不可预见费以固定值单列,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评标办法前附表原来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在总分得分基础上单独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项目管理机构:8~15 分 |
2.2.1(2) | 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10~15 分 | |
2.2.1(3) | 投标报价:70~80 分 |
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在总分得分基础上单独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项目管理机构:10 分 |
2.2.1(2) | 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12 分 | |
2.2.1(3) | 投标报价:78 分 |
二、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7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3质量要求增加: 符合《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DB43/T 876-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二)10.1类似项目(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指2021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2个(不超过招标控制价上限金额70%)本标段招标控制价*70% 及以上万元类似施工业绩
修改为:10.1类似项目(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指2021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0~4个(不超过招标控制价上限金额70%)本标段招标控制价*70% 及以上万元类似施工业绩。
(三)投标人须知总则7.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修改为:“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办法》(湘人社规(2022)4 号)开通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并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8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总则7.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修改为:“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办法》(湘人社规(2022)4 号)开通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并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9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2)建设工程交易费:代理报酬每个项目区各为:点击查看>>万元(¥*.00元),按标段收取,以招标控制价为取费基数,每个标段不超过其招标控制价的0.88%,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方一次性支付。
修改为:10.4(2)建设工程交易费: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之前,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标准 (略) (略) 交纳交易服务费。
五、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10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总则7.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修改为:“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办法》(湘人社规(2022)4 号)开通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并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湖南省招标 (略) 》和《 (略) 公共 (略) 》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并及时下载更正公告文件,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洞口 (略)
联 系 人:肖洪彦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陕西 (略)
地 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A座16E-02
联系方式:张自成(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3)招标行政监督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电话:0739-*
附件: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表.pdf
附件: 变更公告.pdf
各潜在投标人:
一、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6-10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5最高投标限价
? 设投标总价和/或分项总价(报价)和/或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第6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27.*元;
第7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37.*元;
第8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31.*元;
第9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33.*元;
第10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22.*元;
注:本项目设各投标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安全生产费和不可预见费以固定值单列,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评标办法前附表原来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在总分得分基础上单独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项目管理机构:8~15 分 |
2.2.1(2) | 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10~15 分 | |
2.2.1(3) | 投标报价:70~80 分 |
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在总分得分基础上单独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项目管理机构:10 分 |
2.2.1(2) | 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12 分 | |
2.2.1(3) | 投标报价:78 分 |
二、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7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3质量要求增加: 符合《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DB43/T 876-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二)10.1类似项目(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指2021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2个(不超过招标控制价上限金额70%)本标段招标控制价*70% 及以上万元类似施工业绩
修改为:10.1类似项目(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指2021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0~4个(不超过招标控制价上限金额70%)本标段招标控制价*70% 及以上万元类似施工业绩。
(三)投标人须知总则7.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修改为:“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办法》(湘人社规(2022)4 号)开通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并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8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总则7.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修改为:“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办法》(湘人社规(2022)4 号)开通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并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9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2)建设工程交易费:代理报酬每个项目区各为:点击查看>>万元(¥*.00元),按标段收取,以招标控制价为取费基数,每个标段不超过其招标控制价的0.88%,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方一次性支付。
修改为:10.4(2)建设工程交易费: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之前,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标准 (略) (略) 交纳交易服务费。
五、洞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项目区(第10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总则7.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修改为:“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办法》(湘人社规(2022)4 号)开通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并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湖南省招标 (略) 》和《 (略) 公共 (略) 》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并及时下载更正公告文件,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洞口 (略)
联 系 人:肖洪彦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陕西 (略)
地 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A座16E-02
联系方式:张自成(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3)招标行政监督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电话:0739-*
附件: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表.pdf
附件: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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