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2)-B.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资信、能力 | (1)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和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0分,本子项目满分10分。 (2)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得15分。 | (1)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和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25分,本子项目满分25分。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4)-D.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投标人的业绩、荣誉 | 一、投标人的业绩(满分20分) 1、投标人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为*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0分,满分20分。本子项目满分20分。(注:同一个项目名称不重复计分;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二、投标人荣誉(满分50分) 1、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鲁班奖的每项得7分,最高得21分;(本小项满分21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2、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的项目, (略) 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省(自治区、 (略) )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获国家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5分,最高得15分;(本小项满分15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3、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的项目, (略) 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评选的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获得省(自治区、 (略) )及以上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评选的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14分;(本小项满分14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备注:同一工程项目同时符合上述“二、投标人荣誉”(1-3点)计分项的,按单点最高得分仅计一次分(计一点),不重复计分。 | 一、投标人的业绩(满分10分) 1、投标人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为*元(含)以上)的每个得10分,满分10分。本子项目满分10分。(注:同一个项目名称不重复计分;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二、投标人荣誉(满分60分) 1、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水利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每个得4分;主编或主持完成省(自治区、 (略) )级水利建设工法,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20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2、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水利工程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的,每一项得3分;本项满分15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3、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的项目, (略) 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省(自治区、 (略) )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获国家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本小项满分15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同一个项目名称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 4、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省(自治区、 (略) )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的,每项得3分;本项满分10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4)-D.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综合实力 | 1、投标人获得以下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2分,本子项满分16分。体系认证证书指:(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认证证书;(5)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6)工程绿色施工企业评价体系认证证书;(7)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认证证书;(8)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能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站(http://**)查询且在有效的认证期内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国家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A级(含)以上纳税人的得4分,本子项满分4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3、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的得5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的得5分,本子项满分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 1、投标人获得以下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3分,本子项满分9分。体系认证证书指:(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认证范围须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且必须附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http://**)平台查询结果的截图,具体以开标时评委查询的为准,否则不给予计分。) 2、投标人获得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所提供的证件应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国家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A级(含)以上纳税人的得3分,本子项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4、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的,得3分,本子项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5、投标人2021年以来(以证书获得时间为准)同时获得省(自治区、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诚信企业、先进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经理的得5分(缺少一项不得分),本子项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6、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个得1分,(此项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备注:各项荣誉必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