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户式中央空调集中采购A标段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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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户式中央空调集中采购A标段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申请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
评审办法 有限数量制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略) 2024-2025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户式中央空调集中采购A标段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申请人照此执行。

(略) (略)

2024年5月10日

提问1:《资格预审文件》42页,多页内容重复,请招标人确认该页内容。

答复:《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以附件1的内容为准,《(一)申请函附录》以资格预审文件第43页内容为准。

提问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4要求近三年无亏损,是否是净利润无亏损?

答复:是。如果是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净利润无亏损即可。

提问3:由于本次招标文件期间经过五一长假,标书制作时间不足,望截标时间延期至5.24。

答复:不延期,请各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招标技术需求书 三.1.3 多联空调设备制冷综合性能系数APF值满足一级以上能效要求。

根据国家能效标准,APF值满足二级以上的设备可以进行节能认证,同时二级能效的产品规格也更具有性价比,是否可将此条改为“多联空调设备制冷综合性能系数APF值满足二级以上能效要求。”

答复:不调整,请各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5: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3.1.3条财务要求中提到近三年无亏损,请问是否为净利润无亏损?

答复:是。

提问6:2019年06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作为业绩认定标准,如框架协议签订在2019年1月1日,单项目合同履约在2019年6月1日或之后,是否为有效业绩?

答复:如框架协议签订在2019年1月1日,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签署的单项目合同,其单项目货物进场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时间在2019年6月1日或之后的视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提问7:2019年06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作为业绩认定标准,如框架协议签订在19.1.1,单项目合同履约在19.6.1或之后,是否为有效业绩?

答复:详见提问6的回复。

提问8:资格预审申请函格式有问题

答复:详见提问1的回复。

提问9:请明确《近年财务状况表》单位是元还是万元?

答复:单位是元。

提问10:近三年无亏损,是否净利润无亏损?

答复:详见提问2的回复。

提问11:2019 年 06 月 01 日至申请截止时间作为业绩认定标准,如框架协议签订在19.1.1,单项目合同履约在19.6.1或之后,是否为有效业绩?

答复:详见提问6的回复。

提问12:资格预审申请函格式有问题

答复:详见提问1的回复。

提问13:希望截标时间延期至5.24

答复:不延期,请各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14:招标文件针对业绩时间要求:近年(2019年06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疑问:日期按照招标文件第62页描述,若我司提供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2019年06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是指签约合同的时间,与协议签订时间无关;若我司提供已完工的业绩证明,【2019年06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或者货物进场验收时间;是否这样理解?

答复:1.是,但单项目合同签订时间需在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战略协议等)协议期内;2.是,但单项目合同签订时间需在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战略协议等)协议期内。

提问15:招标文件第46页:授权委托书(一)下面的文字描述为:注:1.本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申请而委托代理人申请的。2.非联合体申请时使用。

疑问:我公司是联合体投标,但是属于委托代理人投标,是否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一)?

答复:联合体投标委托代理人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一),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二)。

(略) (略)

2024年5月10日

文件编号
申请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
评审办法 有限数量制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略) 2024-2025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户式中央空调集中采购A标段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申请人照此执行。

(略) (略)

2024年5月10日

提问1:《资格预审文件》42页,多页内容重复,请招标人确认该页内容。

答复:《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以附件1的内容为准,《(一)申请函附录》以资格预审文件第43页内容为准。

提问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4要求近三年无亏损,是否是净利润无亏损?

答复:是。如果是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净利润无亏损即可。

提问3:由于本次招标文件期间经过五一长假,标书制作时间不足,望截标时间延期至5.24。

答复:不延期,请各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招标技术需求书 三.1.3 多联空调设备制冷综合性能系数APF值满足一级以上能效要求。

根据国家能效标准,APF值满足二级以上的设备可以进行节能认证,同时二级能效的产品规格也更具有性价比,是否可将此条改为“多联空调设备制冷综合性能系数APF值满足二级以上能效要求。”

答复:不调整,请各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5: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3.1.3条财务要求中提到近三年无亏损,请问是否为净利润无亏损?

答复:是。

提问6:2019年06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作为业绩认定标准,如框架协议签订在2019年1月1日,单项目合同履约在2019年6月1日或之后,是否为有效业绩?

答复:如框架协议签订在2019年1月1日,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签署的单项目合同,其单项目货物进场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时间在2019年6月1日或之后的视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提问7:2019年06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作为业绩认定标准,如框架协议签订在19.1.1,单项目合同履约在19.6.1或之后,是否为有效业绩?

答复:详见提问6的回复。

提问8:资格预审申请函格式有问题

答复:详见提问1的回复。

提问9:请明确《近年财务状况表》单位是元还是万元?

答复:单位是元。

提问10:近三年无亏损,是否净利润无亏损?

答复:详见提问2的回复。

提问11:2019 年 06 月 01 日至申请截止时间作为业绩认定标准,如框架协议签订在19.1.1,单项目合同履约在19.6.1或之后,是否为有效业绩?

答复:详见提问6的回复。

提问12:资格预审申请函格式有问题

答复:详见提问1的回复。

提问13:希望截标时间延期至5.24

答复:不延期,请各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14:招标文件针对业绩时间要求:近年(2019年06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疑问:日期按照招标文件第62页描述,若我司提供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2019年06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是指签约合同的时间,与协议签订时间无关;若我司提供已完工的业绩证明,【2019年06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或者货物进场验收时间;是否这样理解?

答复:1.是,但单项目合同签订时间需在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战略协议等)协议期内;2.是,但单项目合同签订时间需在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战略协议等)协议期内。

提问15:招标文件第46页:授权委托书(一)下面的文字描述为:注:1.本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申请而委托代理人申请的。2.非联合体申请时使用。

疑问:我公司是联合体投标,但是属于委托代理人投标,是否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一)?

答复:联合体投标委托代理人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一),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二)。

(略) (略)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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