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补充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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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补充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补充下列资料并说明:

1.攸县政府工程预算造价审定表;

2.预算审核说明。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二十一条 第2款 设立不平衡报价修正机制。投标人报价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修正,并经招标人认可。投标人修正报价招标人审核不认可的,所有报价按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的降幅同比例修正清单报价作为结算依据。

按照预算审核说明四、2、协商包干价(不套定额,税前价):按安装工程中的包干取费,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计11.5%,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0.6%、销项税9%,企业管理费、利润不计,且不得优惠与上浮。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至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修改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招 标 人: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元中信 (略)

监 督 单 位: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24年5月11日


[**]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HNCF

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pdf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补充下列资料并说明:

1.攸县政府工程预算造价审定表;

2.预算审核说明。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二十一条 第2款 设立不平衡报价修正机制。投标人报价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修正,并经招标人认可。投标人修正报价招标人审核不认可的,所有报价按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的降幅同比例修正清单报价作为结算依据。

按照预算审核说明四、2、协商包干价(不套定额,税前价):按安装工程中的包干取费,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计11.5%,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0.6%、销项税9%,企业管理费、利润不计,且不得优惠与上浮。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至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修改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招 标 人: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元中信 (略)

监 督 单 位: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24年5月11日


[**]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HNCF

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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