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名称及首次公告时间
名称:机房装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5月6日
二、更正内容及日期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5月11日
(略) 受用户委托,对项目编号为TC*C的机房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项进行更正: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二、技术规格要求的7.精密空调系统“4)室内机用下送风上回风,风机采用可调速的EC风机,机外余压≥200Pa,制冷量(KW)≥90.5KW,风量≥*m3/h,加热量≥7.6kw,加湿量≥9kg/h,噪音值不超过60dB(A)。”
其中的机组的最小风量参数调整为:*m3/h。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二、技术规格要求的7.精密空调系统“5)室外机采用双蒸发器组成的大面积“V”型蒸发器,并应采用内螺纹紫铜管、亲水开窗铝箔结构,增强换热效率;应配有开关,具备自动调速功能,室外环境温度 ≥-15℃ ~45℃时应能正常运行,噪音值不超过55dB(A)。”
其中取消亲水开窗铝箔结构要求。响应文件中需响应空调换热片材料选用优秀的亲水性和抗腐蚀能力。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二、技术规格要求的7.精密空调系统“13)为客观的反映采购精密空调实际节能水平,衡量精密空调能效,参与投标设备厂商需应提供具备带CNAS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测试内容包括制冷量、能效比、风量和显热比。”
该要求调整为:参与投标设备厂商需应提供出具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测试内容包括制冷量、能效比、风量和显热比。
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二、技术规格要求的9.电磁屏蔽系统中“本项目需要对现有屏蔽机房进行局部改造,该部分改造需由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专业资质(屏蔽室建设)的单位进行改造施工...”
该部分内容允许供应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5.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中4.3款分包中“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分包给第三人。”
该项修改为: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可以将采购文件中规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人。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
地址: (略) 海淀区。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编:*。
联系人:张舒雅、陈学方。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ttp://**。
网址:http://**。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舒雅、陈学方。
电话: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