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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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E**H02
投标资格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招标项目 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 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 3.3.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7 10:15:00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05-27 10:15:0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2024-05-27 10:1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p.X2{text-indent:21.0pt;}span.X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3{text-align:left;}span.X3{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span.X4{font-size:8.0pt;}p.X5{margin-bottom:6.0pt;}p.X6{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left;}span.X8{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p.X9{text-align:center;}span.X9{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0{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font-weight:bold;}p.X11{text-indent:21.0pt;}p.X13{text-align:justify;}span.X15{font-size:10.0pt;}span.X16{font-size:10.0pt;}span.X17{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span.X18{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span.X19{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span.X20{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X21{font-size:9.0pt;}span.X22{font-size:9.0pt;}span.X23{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font-weight:bold;}p.X25{text-indent:21.0pt;}span.X25{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span.X26{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10.0pt;}span.X27{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2.0pt;color:#*;}span.X28{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color:#*;}span.X29{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30{text-align:justify;}span.X30{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31{text-indent:21.0pt;}p.X32{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2024P01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阶段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2.2.4(4)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类似工程业绩-第 1 种的内容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时满足以下2点要求的业绩:1.高度90米以上(含本数)的民用建筑工程;2.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2.2.4(4)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类似工程业绩-第 1 种-注(1)-e.其他要求修改为:1)、“建筑高度”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高度的计算作如下约定:①、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②、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③ 、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④、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⑤、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不计入建筑高度;2)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是指上部某一单体建筑采用装配式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平方米,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3)多栋单体以连廊连接时,各栋单体的面积分别计算;4)、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类似 (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或设计阶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段或设计阶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5)、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并同时满足①建筑高度90米以上(含本数)的民用建筑和②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但不要求单项合同中同时满足上述①和②业绩特征指标的必须为同一单体建筑(单位工程)。6)、下列(3) (略) 站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单体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及装配式建筑特征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7)根据《 (略) 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10号), (略) (略) 、福建省 (略) 上查询到的类似业绩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显示为“D”或没有显示数据等级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除上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外,还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如业绩项目没有独立施工许可证的,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证。上传的发票应为预付款或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发票,且上传发票合计金额应不低于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上载明金额 20%。其中,“基本信息数据等级”按以下标准认定:1.根据规定须通 (略) (略) 查询业绩的, (略) 的“工程基本信息"模块或“竣工验收”模块中显示的最高数据等级为准;2.根据规定须通过福建省 (略) 查询业绩的, (略) 的“项目信息详情”模块、“基本工程信息”模块或竣工验收相关模块中的最高数据等级为准。上述模块在“数据等级变更记录”中有变更的,该模块数据等级以变更后的为准。

三、招标文件原内容、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厦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5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5月 11 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E**H02
投标资格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招标项目 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 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 3.3.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7 10:15:00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05-27 10:15:0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2024-05-27 10:1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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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2024P01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阶段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2.2.4(4)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类似工程业绩-第 1 种的内容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时满足以下2点要求的业绩:1.高度90米以上(含本数)的民用建筑工程;2.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2.2.4(4)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类似工程业绩-第 1 种-注(1)-e.其他要求修改为:1)、“建筑高度”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高度的计算作如下约定:①、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②、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③ 、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④、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⑤、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不计入建筑高度;2)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是指上部某一单体建筑采用装配式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平方米,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3)多栋单体以连廊连接时,各栋单体的面积分别计算;4)、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类似 (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或设计阶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段或设计阶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5)、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并同时满足①建筑高度90米以上(含本数)的民用建筑和②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但不要求单项合同中同时满足上述①和②业绩特征指标的必须为同一单体建筑(单位工程)。6)、下列(3) (略) 站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单体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及装配式建筑特征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7)根据《 (略) 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10号), (略) (略) 、福建省 (略) 上查询到的类似业绩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显示为“D”或没有显示数据等级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除上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外,还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如业绩项目没有独立施工许可证的,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证。上传的发票应为预付款或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发票,且上传发票合计金额应不低于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上载明金额 20%。其中,“基本信息数据等级”按以下标准认定:1.根据规定须通 (略) (略) 查询业绩的, (略) 的“工程基本信息"模块或“竣工验收”模块中显示的最高数据等级为准;2.根据规定须通过福建省 (略) 查询业绩的, (略) 的“项目信息详情”模块、“基本工程信息”模块或竣工验收相关模块中的最高数据等级为准。上述模块在“数据等级变更记录”中有变更的,该模块数据等级以变更后的为准。

三、招标文件原内容、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厦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5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5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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