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车辆保险业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
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车辆保险业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车辆保险业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JX-2024-04-15
二、更正事项如下:
2.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
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
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2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
2024年05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2024年0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保证金缴纳时间为: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于磋商前(2024年05月17日14点30分)前到账。
现更正为: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于磋商前(2024年05月24日14点30分)前到账。
2.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报价为:
总价包干,报价应含总价金额及单价金额。
注:单价金额为每辆车的保险费用。
1、 (略) 场行情及自身企业实力,进行磋商报价。
2、供应商应自行计算和填报价格,磋商报价为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差旅费、咨询费、资料费、利润等全部费用。所报价格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整。
现更正为:
(略) 场行情及自身企业实力,按下列要求进行磋商报价。
(1)交强险按照《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费率。
(2)新能源纯电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按照最新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机动车商业保险无赔款优待优化方案》的规定,采取无赔款优待系数(NCD)及自主定价系数进行费率报价。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为[0.65-1.35]。投保车辆应缴保费(含税)=基准保险费×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交通违法系数×成交自主定价系数。
(3)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按每座位保费进行报价。投保车辆应缴保费(含税)=座位个数×成交每座位保费。
注:1.供应商只对新能源纯电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自主定价 (略) 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进行报价;2.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3.磋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成交单位的成交价在三年服务期限内保持不变,如有因国家或行业政策法规变动而引起的价格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关于磋商报价描述进行同步修改。
2.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附表三 评分细则表为:
(一)商务部分F1(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有效报价)×30 |
现更正为:
(一)商务部分F1(满分30分,其中新能源纯电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10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20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新能源纯电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报价得分 (满分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有效报价)×10 |
2 |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报价得分 (满分2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有效报价)×20 |
2.6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 项目需求”(六)其他要求为:
成交人免费提供其余车辆的短期保险服务,车辆数约12辆。
现更正为:删除本条要求。
本更正公告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更正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本公告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红 (略) 22号
项目联系人:段工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鑫 (略)
联系地址: (略) 红 (略) 131号文化创意园5幢
联系人:江师 联系电话:*
日期:2024年 05月 13日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车辆保险业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JX-2024-04-15
二、更正事项如下:
2.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
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
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2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
2024年05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2024年0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保证金缴纳时间为: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于磋商前(2024年05月17日14点30分)前到账。
现更正为: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于磋商前(2024年05月24日14点30分)前到账。
2.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报价为:
总价包干,报价应含总价金额及单价金额。
注:单价金额为每辆车的保险费用。
1、 (略) 场行情及自身企业实力,进行磋商报价。
2、供应商应自行计算和填报价格,磋商报价为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差旅费、咨询费、资料费、利润等全部费用。所报价格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整。
现更正为:
(略) 场行情及自身企业实力,按下列要求进行磋商报价。
(1)交强险按照《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费率。
(2)新能源纯电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按照最新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机动车商业保险无赔款优待优化方案》的规定,采取无赔款优待系数(NCD)及自主定价系数进行费率报价。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为[0.65-1.35]。投保车辆应缴保费(含税)=基准保险费×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交通违法系数×成交自主定价系数。
(3)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按每座位保费进行报价。投保车辆应缴保费(含税)=座位个数×成交每座位保费。
注:1.供应商只对新能源纯电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自主定价 (略) 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进行报价;2.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3.磋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成交单位的成交价在三年服务期限内保持不变,如有因国家或行业政策法规变动而引起的价格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关于磋商报价描述进行同步修改。
2.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附表三 评分细则表为:
(一)商务部分F1(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有效报价)×30 |
现更正为:
(一)商务部分F1(满分30分,其中新能源纯电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10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20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新能源纯电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报价得分 (满分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有效报价)×10 |
2 |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报价得分 (满分2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有效报价)×20 |
2.6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 项目需求”(六)其他要求为:
成交人免费提供其余车辆的短期保险服务,车辆数约12辆。
现更正为:删除本条要求。
本更正公告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更正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本公告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红 (略) 22号
项目联系人:段工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鑫 (略)
联系地址: (略) 红 (略) 131号文化创意园5幢
联系人:江师 联系电话:*
日期:2024年 0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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