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用通信局在职在编及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专用通信局在职在编及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专用通信局, (略) 中网 (略) 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略) 专用通信局在职在编及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专用通信局在职在编及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ZWJL-2024-S-0501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金额:8.3万元
保险责任不低于以下标准:
序号 | 保险责任 | 医保限额(元) | 保障责任 |
1 | 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 | 800元-医保支付最高限额 | 医保报销后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按60%比例赔付 |
2 | 住院医疗 (含门特) | 0元-医保起付线 | 个人负担部分按60%比例赔付 |
3 | 医保起付线-12/*元 | 医保报销后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按60%比例赔付 | |
4 | 住院医疗 (含门特) | 12/*元-*元 | 医保报销后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按60%比例赔付 |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 (略) 中网 (略) (南开区西湖道38号鲤跃汇4层)。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23日09:00-09:30,09: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23日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中网 (略) (南开区西湖道38号鲤跃汇6层第一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何老师
2.联系方式: *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专用通信局
2.采购人地址: (略) 河 (略) 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老师 02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中网 (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开区西湖道38号鲤跃汇4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2-* 传真:02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专用通 (略) 中网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024年5月
(略) 专用通信局, (略) 中网 (略) 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略) 专用通信局在职在编及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专用通信局在职在编及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ZWJL-2024-S-0501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金额:8.3万元
保险责任不低于以下标准:
序号 | 保险责任 | 医保限额(元) | 保障责任 |
1 | 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 | 800元-医保支付最高限额 | 医保报销后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按60%比例赔付 |
2 | 住院医疗 (含门特) | 0元-医保起付线 | 个人负担部分按60%比例赔付 |
3 | 医保起付线-12/*元 | 医保报销后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按60%比例赔付 | |
4 | 住院医疗 (含门特) | 12/*元-*元 | 医保报销后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按60%比例赔付 |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 (略) 中网 (略) (南开区西湖道38号鲤跃汇4层)。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23日09:00-09:30,09: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23日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中网 (略) (南开区西湖道38号鲤跃汇6层第一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何老师
2.联系方式: *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专用通信局
2.采购人地址: (略) 河 (略) 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老师 02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中网 (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开区西湖道38号鲤跃汇4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2-* 传真:02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专用通 (略) 中网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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