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粟裕公园游乐场项目运营方案募集的第二次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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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粟裕公园游乐场项目运营方案募集的第二次补充公告

湖南省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的委托,对粟裕公园游乐场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方案的募集单位组织评审。鉴于粟裕公园游乐场配套设施建设 (略) (略) 在公园已经投入的前期费用,为达到武陵区大型综合游乐场开园条件,粟裕公园游乐场配套设施由投资商一并投资纳入综合运营方案,因此,《粟裕公园游乐场项目运营方案》应包含投标人对游乐场配套设施的投资方案,投标人在方案编制时应予以响应,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资金筹措投入计划、项目财务评价、项目效益分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内容。本次募集范围在运营方案基础上增加游乐场项目投资和建设方案,因2024年3月27日发布的募集公告没有体现评审办法,现补充本项目的评审办法供投标人编制文件及评委评审。

一、评审办法: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投资实力

20(分)

1、投标人资产规模在0.1-0.3亿元(含0.3亿元)的,得3分,资产规模每增加0.2亿元,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分不超过7分;

2、投标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含65%)的,得5分,资产负债率每减少10%的,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3、投标人净资产在0.1-0.3亿元(含0.3亿元)的,得3分,净资产每增加0.2亿元的,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本项最多计20分,最低计0分。(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业绩

10(分)

提供近三年(截止至评审日期即2024年5月30日止)投资运营的游乐场的项目资料(合同书、运营情况等),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10分。

规划设计方案

20(分)

投标人结合募集方提供的总体规划方案、项目建设内容及现状实际情况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现场踏勘,需全面考虑整体设施设备的规划、主题策划、绿化景观、安全保障措施、环保措施等设计条件,构思严谨、理念先进,创意新颖;满足功能性、经济性、先进性要求,符合项目建设要求,方案基本合理的得1-6分,方案良好7-13分,方案优秀的得14-20分。本项最多计20分。

1、方案基本合理必须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募集方提供的总体规划及强制性控规要求等条件,同时应注 (略) 风貌功能相协调、地域文化和地域景观特色的保护与发展,可在募集方提供的总体规划上做适当的调整。

2、在方案基本合理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详细和针对性的调研,对区域建设条件和现状概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调研分析的情况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才能评定为良好。

3、在方案基本合理的基础上,方案应满足本公园约480亩面积的总体规划,结合粟裕公园游乐场项目背景、科学合理规划,应注重安全性、富有创意性等多个方面才能评定为优秀。

投资建设和运营方案

50(分)

投资建设和运营方案应以募集人提供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为框架进行方案的编制,投资建设和运营方案应明确游乐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由投标人自主建设和维护;游乐场以外的公益性 (略) 、绿化和亮化等其他建设内容应与募集人提供的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匹配,投标人应明确拟配套投资建设金额,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资金筹措投入计划、项目财务评价、项目效益分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按合理性和可靠性评分,能满足项目建设投资、运营维护,针对可行性、合理性和抗风险性情况评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0-30分,方案良好31-40分,方案优秀的得41-50分。本项最多计50分。

1、方案基本合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游乐场占地面积50亩以上;(2)明确游乐场占用土地租金的支付方案;(3)游乐场建设费用(含设备)经济指标不能低于1500元/㎡。

2、游乐场投资额在*元以上的方案才能评定为良好。

3、公共设施的投资金额与游乐场的投资金额比例不得低于25%,且必须在*元以上的方案方可评定为优秀。

二、已通过报名的投标人根据本评审办法补充,完善方案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格式自拟,编制总目录、逐页编码加盖单位公章,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并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在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递交。

三: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1、评审委员会:5人,组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四、由评审专家择优选取前三名方案入围(得分不得低于60分), (略) (略) 对入围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支付规划运营方案编制费用*元、*元、*元人民币,规划、运营方案的知识 (略) (略) 所有,同时入围方案在下一次的招商工作中享有优先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不参与评审:

(一)未按规定密封的;

(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文件;

(三) 文件无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文件上的印鉴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四) 所投项目与申请所投项目的名称不一致的;

(五) 隐瞒事实或者弄虚作假,且对其有利的;

(六) 所提供的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且对其有利的;

(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参加的。

(八)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因重大变故,任务取消的。

六、以上评审办法仅用于本次方案的募集评审。

七、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 (略)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月塘安置区一号楼2楼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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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的委托,对粟裕公园游乐场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方案的募集单位组织评审。鉴于粟裕公园游乐场配套设施建设 (略) (略) 在公园已经投入的前期费用,为达到武陵区大型综合游乐场开园条件,粟裕公园游乐场配套设施由投资商一并投资纳入综合运营方案,因此,《粟裕公园游乐场项目运营方案》应包含投标人对游乐场配套设施的投资方案,投标人在方案编制时应予以响应,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资金筹措投入计划、项目财务评价、项目效益分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内容。本次募集范围在运营方案基础上增加游乐场项目投资和建设方案,因2024年3月27日发布的募集公告没有体现评审办法,现补充本项目的评审办法供投标人编制文件及评委评审。

一、评审办法: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投资实力

20(分)

1、投标人资产规模在0.1-0.3亿元(含0.3亿元)的,得3分,资产规模每增加0.2亿元,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分不超过7分;

2、投标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含65%)的,得5分,资产负债率每减少10%的,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3、投标人净资产在0.1-0.3亿元(含0.3亿元)的,得3分,净资产每增加0.2亿元的,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本项最多计20分,最低计0分。(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业绩

10(分)

提供近三年(截止至评审日期即2024年5月30日止)投资运营的游乐场的项目资料(合同书、运营情况等),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10分。

规划设计方案

20(分)

投标人结合募集方提供的总体规划方案、项目建设内容及现状实际情况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可进行现场踏勘,需全面考虑整体设施设备的规划、主题策划、绿化景观、安全保障措施、环保措施等设计条件,构思严谨、理念先进,创意新颖;满足功能性、经济性、先进性要求,符合项目建设要求,方案基本合理的得1-6分,方案良好7-13分,方案优秀的得14-20分。本项最多计20分。

1、方案基本合理必须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募集方提供的总体规划及强制性控规要求等条件,同时应注 (略) 风貌功能相协调、地域文化和地域景观特色的保护与发展,可在募集方提供的总体规划上做适当的调整。

2、在方案基本合理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详细和针对性的调研,对区域建设条件和现状概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调研分析的情况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才能评定为良好。

3、在方案基本合理的基础上,方案应满足本公园约480亩面积的总体规划,结合粟裕公园游乐场项目背景、科学合理规划,应注重安全性、富有创意性等多个方面才能评定为优秀。

投资建设和运营方案

50(分)

投资建设和运营方案应以募集人提供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为框架进行方案的编制,投资建设和运营方案应明确游乐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由投标人自主建设和维护;游乐场以外的公益性 (略) 、绿化和亮化等其他建设内容应与募集人提供的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匹配,投标人应明确拟配套投资建设金额,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资金筹措投入计划、项目财务评价、项目效益分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按合理性和可靠性评分,能满足项目建设投资、运营维护,针对可行性、合理性和抗风险性情况评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0-30分,方案良好31-40分,方案优秀的得41-50分。本项最多计50分。

1、方案基本合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游乐场占地面积50亩以上;(2)明确游乐场占用土地租金的支付方案;(3)游乐场建设费用(含设备)经济指标不能低于1500元/㎡。

2、游乐场投资额在*元以上的方案才能评定为良好。

3、公共设施的投资金额与游乐场的投资金额比例不得低于25%,且必须在*元以上的方案方可评定为优秀。

二、已通过报名的投标人根据本评审办法补充,完善方案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格式自拟,编制总目录、逐页编码加盖单位公章,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并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在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递交。

三: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1、评审委员会:5人,组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四、由评审专家择优选取前三名方案入围(得分不得低于60分), (略) (略) 对入围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支付规划运营方案编制费用*元、*元、*元人民币,规划、运营方案的知识 (略) (略) 所有,同时入围方案在下一次的招商工作中享有优先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不参与评审:

(一)未按规定密封的;

(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文件;

(三) 文件无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文件上的印鉴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四) 所投项目与申请所投项目的名称不一致的;

(五) 隐瞒事实或者弄虚作假,且对其有利的;

(六) 所提供的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且对其有利的;

(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参加的。

(八)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因重大变故,任务取消的。

六、以上评审办法仅用于本次方案的募集评审。

七、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 (略)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月塘安置区一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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