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内坑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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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内坑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处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内坑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调整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0 09:30:00,更正为:2024-05-2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20 09:30:00,更正为:2024-05-29 09:30:00。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标准的商务项:

业绩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通过政府采购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至少包含有陈腐垃圾或存量生活垃圾开挖运输处置或垃圾筛分处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5分,满分3分。需提供政府 (略) 站或中标 (略) 址截图、采购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验收或正在履约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

业绩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至少包含有陈腐垃圾或存量生活垃圾开挖运输处置或垃圾筛分处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5分,满分3分。需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略) (略) (略) 址)、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验收或正在履约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不得分。

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中:

增加履约保证金描述:

8

履约保证金

缴纳 ,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0%

说明: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按中标总价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全部服务验收合格且无机骨料和腐殖土全部处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瓷都 (略) 政办公楼

联系方式: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宗辉

电话:*

(略) (略)

2024年05月13日


发布时间: 2024-05-13 18:16: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内坑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调整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0 09:30:00,更正为:2024-05-2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20 09:30:00,更正为:2024-05-29 09:30:00。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标准的商务项:

业绩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通过政府采购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至少包含有陈腐垃圾或存量生活垃圾开挖运输处置或垃圾筛分处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5分,满分3分。需提供政府 (略) 站或中标 (略) 址截图、采购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验收或正在履约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

业绩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至少包含有陈腐垃圾或存量生活垃圾开挖运输处置或垃圾筛分处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5分,满分3分。需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略) (略) (略) 址)、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验收或正在履约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不得分。

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中:

增加履约保证金描述:

8

履约保证金

缴纳 ,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0%

说明: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按中标总价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全部服务验收合格且无机骨料和腐殖土全部处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瓷都 (略) 政办公楼

联系方式: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宗辉

电话:*

(略) (略)

2024年05月13日


发布时间: 2024-05-13 18: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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