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TOD甘棠路项目展示区景观、道排工程答疑公告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项目展示区景观、道排工程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项目展示区景观、道排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0848
原公告日期: **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项目展示区景观、道排工程补疑2
(2024BFFGZ0084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
1.水景循环图上只有平面图纸,未见水景管道设备系统图,请提供。
回复:设备仅提供规格参数,详细系统图后期由专业设备厂家提供。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2.补充说明1.6项:绿化喷灌系统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问:是不是截图上这两个位置的喷灌系统?请明确。
回复:上图中箭头位置是喷灌系统。绿化喷灌系统指绿化自动喷灌,含景观给水设计平面图中1#标准喷头、2#标准喷头(参照景观给水设计说明图例)及其连接至给水主管管段、电磁阀等相关内容。
3.景观给水图纸上水景补水管道设计是De63,水景循环图纸上设计是De75管,请明确?
回复:以水循环图纸为准。
4.景观给水图纸是一边是De20管,一边是De63管,请明确?
回复:红框内管段为DN20,见下图:
5.长效花镜在进入休眠期后,地表部分如何美化处理?是否需要更换,如需更换一年更换几季,请明确花镜配置平面图。
回复:养护期内,花境按一年四次更换。花境地表美化可以适当铺放彩色有机覆盖物(树皮、陶粒、木屑等),覆盖后确保不露土。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6.水培铜钱草对水质和阳光要求较高,请明确容器类型和高度,以保证常水位下植株生长健壮。
回复:透明玻璃缸(或陶瓷水仙盆)栽,高度5-10公分,以没过常水位线为准。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7.羽毛枫、造型黑松、石榴老桩请补充苗木意向图。
回复:羽毛枫意向(最终以各方选型为准)
石榴老桩意向(最终以各方选型为准)
造型黑松意向(最终以各方选型为准)
8.若招标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的数量不符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
第二部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调整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现调整至:“**日17:30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项目展示区景观、道排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0848
原公告日期: **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项目展示区景观、道排工程补疑2
(2024BFFGZ0084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
1.水景循环图上只有平面图纸,未见水景管道设备系统图,请提供。
回复:设备仅提供规格参数,详细系统图后期由专业设备厂家提供。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2.补充说明1.6项:绿化喷灌系统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问:是不是截图上这两个位置的喷灌系统?请明确。
回复:上图中箭头位置是喷灌系统。绿化喷灌系统指绿化自动喷灌,含景观给水设计平面图中1#标准喷头、2#标准喷头(参照景观给水设计说明图例)及其连接至给水主管管段、电磁阀等相关内容。
3.景观给水图纸上水景补水管道设计是De63,水景循环图纸上设计是De75管,请明确?
回复:以水循环图纸为准。
4.景观给水图纸是一边是De20管,一边是De63管,请明确?
回复:红框内管段为DN20,见下图:
5.长效花镜在进入休眠期后,地表部分如何美化处理?是否需要更换,如需更换一年更换几季,请明确花镜配置平面图。
回复:养护期内,花境按一年四次更换。花境地表美化可以适当铺放彩色有机覆盖物(树皮、陶粒、木屑等),覆盖后确保不露土。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6.水培铜钱草对水质和阳光要求较高,请明确容器类型和高度,以保证常水位下植株生长健壮。
回复:透明玻璃缸(或陶瓷水仙盆)栽,高度5-10公分,以没过常水位线为准。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7.羽毛枫、造型黑松、石榴老桩请补充苗木意向图。
回复:羽毛枫意向(最终以各方选型为准)
石榴老桩意向(最终以各方选型为准)
造型黑松意向(最终以各方选型为准)
8.若招标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的数量不符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
第二部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调整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现调整至:“**日17:30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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