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四次)第4号补遗书
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澄清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抽取专家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补遗书)号可以不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体现,本次澄清公告(补遗书)号不作为废标条件;
注: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新林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
地 址:新林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黑 (略)
地 址: (略) 南 (略) 75号华鸿国际3号楼12层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63.com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四次)第4号补遗书
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澄清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抽取专家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补遗书)号可以不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体现,本次澄清公告(补遗书)号不作为废标条件;
注: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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