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北碚校区灭菌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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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北碚校区灭菌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动物中心(北碚校区)灭菌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二篇 采购需求”中“三、具体技术要求” “(一)功能、用途及执行标准”内容更正如下:

将所有灭菌器执行标准里的*标准均更正为*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功能、用途及执行标准

调更后的功能、用途及执行标准

分包1

序号1 脉动真空灭菌器1

(一).2本设备需执行*标准。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1)

分包1

序号1 脉动真空灭菌器1

(一).2本设备需执行*标准。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1)

分包1

序号2: 脉动真空灭菌器2

(一).2本设备需执行*标准,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3)。

分包1

序号2: 脉动真空灭菌器2

(一).2本设备需执行*标准,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3)。

分包2:

脉动真空灭菌器3

(一).2本设备需执行的标准为:*标准、* 压力蒸汽灭菌器 生物安全性能要求、* 微生物与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CNAS-CL05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CNAS-*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的应用说明、RB/T 199-2015 实验室设备生物安全性能评价技术规范。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5-P16)。

分包2:

脉动真空灭菌器3

(一).2本设备需执行的标准为:*标准、* 压力蒸汽灭菌器 生物安全性能要求、* 微生物与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CNAS-CL05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CNAS-*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的应用说明、RB/T 199-2015 实验室设备生物安全性能评价技术规范。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5-P16)。

2、将招标文件“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中“十、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第1条内容调整如下:

将“按照分包,分别计算代理费”修改为“代理费按项目总中标金额计算,各分包的代理费按中标金额所占比例分摊计算”。修改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重庆联盛 (略)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为依据下浮60%计算。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单个项目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高于*元的按*元计算。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单个项目计算出的代理费不足*元的按*元计算。代理费按项目总中标金额计算,各分包的代理费按中标金额所占比例分摊计算(P43)。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09时00分起至2024 年 5 月 2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5 月 29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发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未进行修改的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南大学

地址: (略) 北 (略) 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袁老师,023-* 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联盛 (略)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 (略) 2号联盛大厦1楼

联系方式:邓夏 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袁老师

电 话:023-* 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动物中心(北碚校区)灭菌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二篇 采购需求”中“三、具体技术要求” “(一)功能、用途及执行标准”内容更正如下:

将所有灭菌器执行标准里的*标准均更正为*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功能、用途及执行标准

调更后的功能、用途及执行标准

分包1

序号1 脉动真空灭菌器1

(一).2本设备需执行*标准。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1)

分包1

序号1 脉动真空灭菌器1

(一).2本设备需执行*标准。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1)

分包1

序号2: 脉动真空灭菌器2

(一).2本设备需执行*标准,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3)。

分包1

序号2: 脉动真空灭菌器2

(一).2本设备需执行*标准,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3)。

分包2:

脉动真空灭菌器3

(一).2本设备需执行的标准为:*标准、* 压力蒸汽灭菌器 生物安全性能要求、* 微生物与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CNAS-CL05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CNAS-*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的应用说明、RB/T 199-2015 实验室设备生物安全性能评价技术规范。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5-P16)。

分包2:

脉动真空灭菌器3

(一).2本设备需执行的标准为:*标准、* 压力蒸汽灭菌器 生物安全性能要求、* 微生物与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CNAS-CL05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CNAS-*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的应用说明、RB/T 199-2015 实验室设备生物安全性能评价技术规范。如果存在新的在用的替代标准,应按该替代标准执行(P15-P16)。

2、将招标文件“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中“十、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第1条内容调整如下:

将“按照分包,分别计算代理费”修改为“代理费按项目总中标金额计算,各分包的代理费按中标金额所占比例分摊计算”。修改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重庆联盛 (略)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为依据下浮60%计算。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单个项目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高于*元的按*元计算。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单个项目计算出的代理费不足*元的按*元计算。代理费按项目总中标金额计算,各分包的代理费按中标金额所占比例分摊计算(P43)。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09时00分起至2024 年 5 月 2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5 月 29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发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未进行修改的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南大学

地址: (略) 北 (略) 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袁老师,023-* 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联盛 (略)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 (略) 2号联盛大厦1楼

联系方式:邓夏 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袁老师

电 话:023-*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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