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24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市级监督抽查项目四包二次更正公告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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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24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市级监督抽查项目四包二次更正公告1次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4*-Z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产品质 (略) 级监督抽查项目四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内容:1、项目概况“ (略) 2024年产品质 (略) 级监督抽查项目一包(二次)在供应 (略) 公共 (略) http://**)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现更正为:“ (略) 2024年产品质 (略) 级监督抽查项目一包(二次)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 (略) http://**)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3、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4、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略) 开标549室(城南 (略) 6 (略) 民中心五楼)。”现更正为:“时间:2024年5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略) 开标545室(城南 (略) 6 (略) 民中心五楼)。”内容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3〕516号)要求,采购人向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60%预付款,项目完成后支付余款。在签订合同时,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3〕51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检测项目完成并提供检测报告后一次性支付费用。”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后,按《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3〕516号)要求,采购人向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60%预付款,项目完成后支付余款。在签订合同时,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3〕51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提交检测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当次检测费用。”内容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评分细则:1.评分内容:人员配备项中“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每个得5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工程师)每个得3分,最多15分。注:需提供证书(职称)扫描件)。分值范围0-15分”现更正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个证书得3分,最多12分。注:需提供证书(职称)扫描件)。分值范围0-12分”2.评分内容:业绩中“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以业绩合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分值范围0-15分”现更正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以业绩合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分值范围0-12分”3.“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现更正为:“价格分16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6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6%×100”4.“2.1.1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现更正为:“2.1.1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4%,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6%(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颍州区清河街道办 (略) 200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华证鑫诚 (略)

地址: (略) 颍州 (略) 1 (略) 内11层写字楼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珺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4*-Z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产品质 (略) 级监督抽查项目四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内容:1、项目概况“ (略) 2024年产品质 (略) 级监督抽查项目一包(二次)在供应 (略) 公共 (略) http://**)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现更正为:“ (略) 2024年产品质 (略) 级监督抽查项目一包(二次)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 (略) http://**)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3、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4、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略) 开标549室(城南 (略) 6 (略) 民中心五楼)。”现更正为:“时间:2024年5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略) 开标545室(城南 (略) 6 (略) 民中心五楼)。”内容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3〕516号)要求,采购人向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60%预付款,项目完成后支付余款。在签订合同时,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3〕51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检测项目完成并提供检测报告后一次性支付费用。”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后,按《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3〕516号)要求,采购人向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60%预付款,项目完成后支付余款。在签订合同时,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3〕51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提交检测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当次检测费用。”内容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评分细则:1.评分内容:人员配备项中“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每个得5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工程师)每个得3分,最多15分。注:需提供证书(职称)扫描件)。分值范围0-15分”现更正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个证书得3分,最多12分。注:需提供证书(职称)扫描件)。分值范围0-12分”2.评分内容:业绩中“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以业绩合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分值范围0-15分”现更正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以业绩合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分值范围0-12分”3.“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现更正为:“价格分16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6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6%×100”4.“2.1.1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现更正为:“2.1.1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4%,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6%(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颍州区清河街道办 (略) 200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华证鑫诚 (略)

地址: (略) 颍州 (略) 1 (略) 内11层写字楼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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