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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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更正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C-*-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海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分标准第2.1条对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的类似项目(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类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类)获奖情况进行评审:获得省级( (略) )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 (略) 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奖项就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但最高分不得超过3分。对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的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项目(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类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类)获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按法定程序颁发的奖项情况进行评审:获得省级( (略) )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 (略) 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奖项就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但最高分不得超过3分。
2评分标准第2.3条供应商具有测绘*级资质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后附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证明文件均有效。
/,此条删除
3评分标准第3.5条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的详细性和明确性进行综合评议。(5分)
1.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明确详实,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2.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较为合理,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3分;
3.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存在缺陷的,得1分;
4.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不明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的详细性和明确性进行综合评议。(6分)
1.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明确详实,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2.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较为合理,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4分;
3.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存在缺陷的,得2分;
4.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不明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评分标准第3.6条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相关规划衔接的全面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5分)
1.相关规划衔接全面详细、合理透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2.相关规划衔接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3分;
3.相关规划衔接存在缺陷的,得1分;
4.相关规划衔接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相关规划衔接的全面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6分)
1.相关规划衔接全面详细、合理透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2.相关规划衔接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4分;
3.相关规划衔接存在缺陷的,得2分;
4.相关规划衔接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评分标准第4.1条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和注册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城乡规划专业工程师证书和注册规划师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注册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
6评分标准第4.2条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计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后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计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后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及其他内容均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地 址: (略) 镇 (略) 7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略) 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瀚、曹景恺、缑子末、严小伟、李晶张晓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镇海区骆驼 (略) 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评分标准修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详见附件
*


附件信息: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C-*-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海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分标准第2.1条对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的类似项目(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类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类)获奖情况进行评审:获得省级( (略) )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 (略) 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奖项就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但最高分不得超过3分。对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的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项目(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类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类)获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按法定程序颁发的奖项情况进行评审:获得省级( (略) )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 (略) 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奖项就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但最高分不得超过3分。
2评分标准第2.3条供应商具有测绘*级资质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后附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证明文件均有效。
/,此条删除
3评分标准第3.5条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的详细性和明确性进行综合评议。(5分)
1.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明确详实,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2.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较为合理,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3分;
3.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存在缺陷的,得1分;
4.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不明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的详细性和明确性进行综合评议。(6分)
1.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明确详实,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2.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较为合理,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4分;
3.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存在缺陷的,得2分;
4.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不明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评分标准第3.6条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相关规划衔接的全面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5分)
1.相关规划衔接全面详细、合理透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2.相关规划衔接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3分;
3.相关规划衔接存在缺陷的,得1分;
4.相关规划衔接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相关规划衔接的全面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6分)
1.相关规划衔接全面详细、合理透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2.相关规划衔接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4分;
3.相关规划衔接存在缺陷的,得2分;
4.相关规划衔接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评分标准第4.1条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和注册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城乡规划专业工程师证书和注册规划师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注册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
6评分标准第4.2条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计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后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计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后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及其他内容均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地 址: (略) 镇 (略) 7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略) 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瀚、曹景恺、缑子末、严小伟、李晶张晓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镇海区骆驼 (略) 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评分标准修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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