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馆地面改造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馆地面改造工程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馆地面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单位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单位盖章)

20245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公告格式....................................................

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馆地面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馆地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元

最高限价(如有):*.40元

1.采购需求: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馆地面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1)体校训练馆及食堂内原塑胶地板拆除,共计1214.96㎡。

(2)体校训练馆及食堂内原地面打磨,共计2505.62㎡。

(3)体校训练馆及食堂内新建塑胶地板地面,采用专业胶粘剂粘合,共计2505.62㎡,塑胶地板参数详见后附技术标准。

(4)建筑垃圾外运,共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清单控制价及施工做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同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③、应征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可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 (略) 址发布:

安徽省招标 (略) :http://**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http://**

中国 (略) http://**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5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 (略) (略) 颍州区西湖大道(原 (略) )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5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 (略) (略) 颍州区西湖大道(原 (略) )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 (略) 站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地 址: (略) 颍 (略) 217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

地??址:? (略) 颍州区西湖大道(原 (略) )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联系方式: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新强

电?? 话:055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3.2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 (略)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局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26.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安徽省招标 (略) 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 (略) 站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

13.1

谈判保证金

免收

14.1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中标人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响应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3

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19.1

谈判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谈判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19.2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22.7

报价及合同价款的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确认: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根据施工图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分项工程量误差在正负3%之内的不予调整。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以便招标人及时核对,并以招标人重新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报价依据,开标后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一律不予调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等除外)。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在设计图中如无图示或未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决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后期结算过程中利用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组价作为结算依据。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 发布招标文件时,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一同发布,以利于后期作为结算的依据。

22.8

最后报价扣除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24.1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3名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遵照《 (略) 财政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财购〔2021〕178号)执行

□免收

■合同价的 2 %

□定额收取:人民币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4)缴纳时间:签订合同时

(5)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还

31.1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

1、中标(成交)服务费:5114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元)

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3457 元 (大写:*仟*佰点击查看>>整)。


34.3

质疑函递交的方式

(1)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安徽 (略)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颍州区西湖大道(原 (略) )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投诉函递交的方式

(1)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8-*

通讯地址: (略) (略) 702 号

35

其他内容

/

35.1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35.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5.4

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35.5

项目经理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详见公告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2)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

(3)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35.7

安全文明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

35.8

总包及分包规定

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

35.9

现场条件

具备开工条件

35.10

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谈判文件

■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

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下载。

35.13

关于联合体参加谈判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谈判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意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5.14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 社 (略) 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 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 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谈判小组确认。

(4) (略) 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 其他经谈判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15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谈判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下载。

35.16

解释权

(1)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

人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

2.定义

2.1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7 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 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6. 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 谈判文件构成

7.1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踏勘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 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

12. 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的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谈判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12.3 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谈判保证金

免收

14.谈判有效期

14.1 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正本1份,副本2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响应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未及时递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15.3 评审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将响应文件提交。

1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递交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递交或未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17.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18. 谈判小组

18.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 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8.3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19.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

19.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19.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如供应商未到谈判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4.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 终止竞争性谈判

2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 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 最后报价

22.1 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2.2 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2.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 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2.5 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 (略) 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

22.7 报价及合同价款的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8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 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4.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4.1 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 编写评审报告

25.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 保密要求

26.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 成交结果公告

27.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 (略) (www.ccgp-http://**)、(安徽省· (略) )http://**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 (略) (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 (略) 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 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谈判结果

29.1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成交服务费

31.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 廉洁自律规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通过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需求

详见施工做法、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二、评审方法

某项目初审表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资质证书(如有)

提供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有)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如企业所在地园林绿化企业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绿化类项目须增加)

4

项目负责人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6

承诺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7

授权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8

谈判响应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9

投标报价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0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1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

其他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承包人(全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 。

五、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承诺在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放弃(拒绝)履约,同意发包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三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发包人申请予以提前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承包人的处理。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代理机构执 * 份,公管局执 *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通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含合同磋商中澄清文件、补充协议、磋商纪要等);。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含招标书、答疑、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合同专用条款;

(6)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如有);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其他合同文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

1.3标准和规范

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行业及安徽省、 (略) 有关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

1.3.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十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印,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施工图。

1.5.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日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二份(需要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竣工资料)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提供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接件后7日内 。

1.5.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现场保存完整图纸一套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建设单位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建设单位办公室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  。

1.7 交通运输

1.7.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自行勘察场外交通,发包人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临时维护设施为准。 场 (略) 利用 (略) ,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维护并保证交通畅通,退场前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略) 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施工并承担费用。

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承包人 承担。

1.8 知识产权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8.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所有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8.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在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但涉及工程量、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的确认需发包人盖章方为有效。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的水、电、 (略) 接驳点及道
路位置以现状为准,承包人在投标前已踏勘,并应在开工前 7 日内由承包人自行接至施工现场,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之中。水、电由承包人装表计量,由承包人按实承担。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提供 。

2.4 关于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的约定: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总结及发包人所需的竣工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 30 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应按阜人社〔2017〕62号文件要求,指定劳资专管员, (略) ,做好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b)应按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开工后按月编制和公示农民工工资表,按月足额通过工资专户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c)其他: 1)开工前做好施 (略) 的硬化处理,确保不出 (略) ,施工现场围墙符合合 JGJ59—2011 标准及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如现场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执行,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室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监理单位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室。

(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所发生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略) 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

(6)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五报下周工作进度、计划报表 。

(7)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发包人的要求来施工,若发现承包人未按图纸和发包人要求施工,第一次收取违约金 2 万元,第二次收取违约金 5 万元,对连续违反三次且不听劝阻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清除出场,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如有施工图深化设计、方案论证等,由承包人负责,但必须得到发包人同意方可实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9)应按阜人社〔 2017〕 62 号文件要求,指定劳资专管员, (略) ,做好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10)应按阜人社〔2017〕 63 号文件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开工后按月编制和公示农民工工资表,按月足额通过工资专户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11)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发包人应按照阜人社〔 2017〕 63 号文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存入核定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月向专户补足下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确保专户余额动态保持不低于预付款金额,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扣除已支付工资预付款,并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1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满足现有环保要求,且满足国家、省市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针对环保出台的新的文件要求,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所有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须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各种例会和打卡考勤, 发包人对项目经理进行打卡考勤。项目经理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会议,如无辜缺席,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 1000 元/次。承包人如果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方可更换;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虽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仍需分别支付发包人违约金3 万元/人和 *元/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每个月不少于 22 天常驻现场组织施工,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 6 小时。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
证金,清除出场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须支付发包人 5000 元/人次的违约金,必须在发包人发出通知后 30 日内完成变更手续,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历、职称、业绩及职业荣誉等。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并不得影
响正常施工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参照16.2.2 条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2000 元 。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3.4.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3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如未达到上述规定要求,发包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建筑垃圾处理和扬尘污染防治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其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围挡、围墙、大型广告桁架宣传牌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文件及发包人要求,否则扣除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相关措施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到工程质保期结束,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任何时间对工程进行检测,中标单位必须认可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果,并接受招标人根据检测结果发出的任何处理决定,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违约 。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十日内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七日完成满足施工要求的临时设施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政策变动、不可抗力等。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日,承包人支付
发包人违约金 3000 元/天;延期竣工 30 日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同时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偿承包人的权利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设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不提供材料与工程设备。

8.2 样品

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修建临时设施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之内,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程 (略) 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a. 最高投标限价中已列项目,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 。

b.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及数量有差异的项目,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列入投标总价中。

c.工程变更中的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记取;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招标文件重新组价;其中材料价格按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若最高投标限价中没有,执行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中若没有,按造价管理部门备案价格执行;机械台班单价按上述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人工费单价按安徽省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重新组价部分按最高限价与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报价浮动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3 日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7 日内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不采用 。

10.4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项目完工后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质保期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4)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发包人应按照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存入核定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月向专户补足下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确保专户余额动态保持不低于预付款金额,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扣除已支付工资预付款,并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 。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适用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适用 。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参见合同专用条款 7.5.2 条标准执行。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4.3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

15.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必填)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2.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

15.4.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9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计划不能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的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并向发包人支付*万元违约金,并限期在 3 日内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否则,视为违约,累计超过三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施工现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要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挂靠分包,发包人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更换,确因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身体健康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变更时,承包人应当以条件相当且 (略) 建设主管部门更换条件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予以替换,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完善变更手续,报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报送备案或替换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条件低于投标时条件的,视为违约,发包人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记录档案一次。虽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仍需分别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如更换建造师,须向发包人支付人员违约金 5 万元/人次;如更换技术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员违约金 3 万元/人次,其他人员支付违约金 1 万元/人次。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报送备案或替换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条件低于投标时条件的,视为根本违约,发包人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记录档案一次。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期间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并视承包人为违约一次,承包人并支付违约金 1 万元/人次,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建设的,应及时整改至约定的质量标准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间超出15 天,合同自动终止,发包人只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 50%的价款,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办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含法律或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的保险,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承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其他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9.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略)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略) 起诉。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协议拟定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范围

全部 / 第 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或费率(大写) (小写 )元或%

质量标准

接开工令后 日历天完工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 否□ (划√)

备注说明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包括了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4.投标人后期投标报价浮动率的计算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2 投标报价书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大写): (以元为单位)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人后期投标报价浮动率的计算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某项目第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范围

全部 / 第 包

谈判内容

(此内容由谈判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据实填写,如不对原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此项填“无”。)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质量标准

接开工令后 日历天完工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 否□ (划√)

备注说明

谈判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本页《报价表》如采用“不见面开标”,由谈判小组在交易系统中发起,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在线填写。如不采用“不见面开标”,请供应商带至谈判现场备填。

2、考虑谈判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 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 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3、投标人后期投标报价浮动率的计算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四、谈判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承诺按本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谈判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谈判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谈判文件约定的工期和谈判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我方承诺:

(1) 我单位谈判并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

(2) 我方已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成交后不再另行调整。

(3)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所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若因我单位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无法进场履约的, 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采购人因此原因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的,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贵单位可向我单位进一步追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4) 我方报价中已考虑实行增值税计税模式带来的影响,报价中已包含谈判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一旦我方成交,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增值税相关规定的要求。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办理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12.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如有)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附录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略) 、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谈判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谈判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谈判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谈判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谈判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 1 至 3 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方)三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方)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诉承诺

(项目监督部门):

我单位如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起投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或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并做如下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将《投诉递交函》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将《投诉授权委托书》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为采购申请文件内容,我单位编制采购申请文件时,可以选择其中一项详细填写,内容填写不完整,系否决条款,可能导致采购申请文件被否决。

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法定代表人三次以上不到监管部门指定约谈场所的,视为拒绝配合投诉调查。如我单位为投诉人,监管部门可以驳回我单位提出的投诉;如我单位为被投诉人,将承担对我单位不利的投诉处理决定风险。

有关示范文本如下:

(项目名称) 包段投诉递交函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电话 ,由我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 (盖单位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诉递交函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诉时应持该投诉递交函,否则投诉不应受理。

(项目名称) 标段

投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已知晓投诉事项,本人电话 用于投诉沟通。现委托( 1名 2名)代理人,分别为:

1.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2.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我方办理投诉事务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提起投诉,办理有关投诉事务。以上人员无权转托他人办理有关投诉事务,除以上人员外,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本委托书中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1. 2.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诉持该授权委托书,否则投诉不予受理。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 (略) 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现就联合体参加谈判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 在本项目谈判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谈判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谈判,代理人在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 谈判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 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十一、其他材料


第七章 公告格式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及相关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名称:???????????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馆地面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单位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单位盖章)

20245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公告格式....................................................

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馆地面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馆地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元

最高限价(如有):*.40元

1.采购需求: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馆地面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1)体校训练馆及食堂内原塑胶地板拆除,共计1214.96㎡。

(2)体校训练馆及食堂内原地面打磨,共计2505.62㎡。

(3)体校训练馆及食堂内新建塑胶地板地面,采用专业胶粘剂粘合,共计2505.62㎡,塑胶地板参数详见后附技术标准。

(4)建筑垃圾外运,共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清单控制价及施工做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同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③、应征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可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 (略) 址发布:

安徽省招标 (略) :http://**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http://**

中国 (略) http://**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5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 (略) (略) 颍州区西湖大道(原 (略) )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5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 (略) (略) 颍州区西湖大道(原 (略) )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 (略) 站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地 址: (略) 颍 (略) 217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

地??址:? (略) 颍州区西湖大道(原 (略) )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联系方式: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新强

电?? 话:055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3.2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 (略)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局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26.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安徽省招标 (略) 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 (略) 站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

13.1

谈判保证金

免收

14.1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中标人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响应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3

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19.1

谈判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谈判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19.2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22.7

报价及合同价款的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确认: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根据施工图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分项工程量误差在正负3%之内的不予调整。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以便招标人及时核对,并以招标人重新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报价依据,开标后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一律不予调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等除外)。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在设计图中如无图示或未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决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后期结算过程中利用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组价作为结算依据。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 发布招标文件时,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一同发布,以利于后期作为结算的依据。

22.8

最后报价扣除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24.1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3名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遵照《 (略) 财政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财购〔2021〕178号)执行

□免收

■合同价的 2 %

□定额收取:人民币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阜阳现代职业学校

(4)缴纳时间:签订合同时

(5)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还

31.1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

1、中标(成交)服务费:5114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元)

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3457 元 (大写:*仟*佰点击查看>>整)。


34.3

质疑函递交的方式

(1)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安徽 (略)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颍州区西湖大道(原 (略) )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投诉函递交的方式

(1)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8-*

通讯地址: (略) (略) 702 号

35

其他内容

/

35.1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35.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5.4

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35.5

项目经理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详见公告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2)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

(3)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35.7

安全文明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

35.8

总包及分包规定

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

35.9

现场条件

具备开工条件

35.10

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谈判文件

■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

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下载。

35.13

关于联合体参加谈判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谈判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意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5.14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 社 (略) 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 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 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谈判小组确认。

(4) (略) 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 其他经谈判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15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谈判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下载。

35.16

解释权

(1)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

人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

2.定义

2.1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7 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 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6. 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 谈判文件构成

7.1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踏勘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 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

12. 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的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谈判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12.3 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谈判保证金

免收

14.谈判有效期

14.1 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正本1份,副本2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响应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未及时递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15.3 评审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将响应文件提交。

1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递交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递交或未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17.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18. 谈判小组

18.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 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8.3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19.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

19.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19.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如供应商未到谈判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4.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 终止竞争性谈判

2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 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 最后报价

22.1 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2.2 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2.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 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2.5 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 (略) 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

22.7 报价及合同价款的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8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 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4.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4.1 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 编写评审报告

25.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 保密要求

26.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 成交结果公告

27.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 (略) (www.ccgp-http://**)、(安徽省· (略) )http://**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 (略) (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 (略) 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 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谈判结果

29.1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成交服务费

31.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 廉洁自律规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通过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需求

详见施工做法、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二、评审方法

某项目初审表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资质证书(如有)

提供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有)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如企业所在地园林绿化企业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绿化类项目须增加)

4

项目负责人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6

承诺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7

授权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8

谈判响应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9

投标报价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0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1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

其他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承包人(全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 。

五、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承诺在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放弃(拒绝)履约,同意发包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三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发包人申请予以提前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承包人的处理。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代理机构执 * 份,公管局执 *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通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含合同磋商中澄清文件、补充协议、磋商纪要等);。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含招标书、答疑、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合同专用条款;

(6)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如有);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其他合同文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

1.3标准和规范

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行业及安徽省、 (略) 有关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

1.3.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十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印,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施工图。

1.5.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日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二份(需要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竣工资料)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提供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接件后7日内 。

1.5.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现场保存完整图纸一套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建设单位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建设单位办公室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  。

1.7 交通运输

1.7.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自行勘察场外交通,发包人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临时维护设施为准。 场 (略) 利用 (略) ,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维护并保证交通畅通,退场前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略) 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施工并承担费用。

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承包人 承担。

1.8 知识产权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8.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所有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8.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在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但涉及工程量、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的确认需发包人盖章方为有效。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的水、电、 (略) 接驳点及道
路位置以现状为准,承包人在投标前已踏勘,并应在开工前 7 日内由承包人自行接至施工现场,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之中。水、电由承包人装表计量,由承包人按实承担。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提供 。

2.4 关于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的约定: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总结及发包人所需的竣工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 30 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应按阜人社〔2017〕62号文件要求,指定劳资专管员, (略) ,做好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b)应按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开工后按月编制和公示农民工工资表,按月足额通过工资专户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c)其他: 1)开工前做好施 (略) 的硬化处理,确保不出 (略) ,施工现场围墙符合合 JGJ59—2011 标准及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如现场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执行,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室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监理单位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室。

(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所发生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略) 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

(6)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五报下周工作进度、计划报表 。

(7)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发包人的要求来施工,若发现承包人未按图纸和发包人要求施工,第一次收取违约金 2 万元,第二次收取违约金 5 万元,对连续违反三次且不听劝阻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清除出场,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如有施工图深化设计、方案论证等,由承包人负责,但必须得到发包人同意方可实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9)应按阜人社〔 2017〕 62 号文件要求,指定劳资专管员, (略) ,做好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10)应按阜人社〔2017〕 63 号文件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开工后按月编制和公示农民工工资表,按月足额通过工资专户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11)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发包人应按照阜人社〔 2017〕 63 号文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存入核定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月向专户补足下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确保专户余额动态保持不低于预付款金额,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扣除已支付工资预付款,并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1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满足现有环保要求,且满足国家、省市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针对环保出台的新的文件要求,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所有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须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各种例会和打卡考勤, 发包人对项目经理进行打卡考勤。项目经理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会议,如无辜缺席,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 1000 元/次。承包人如果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方可更换;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虽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仍需分别支付发包人违约金3 万元/人和 *元/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每个月不少于 22 天常驻现场组织施工,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 6 小时。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
证金,清除出场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须支付发包人 5000 元/人次的违约金,必须在发包人发出通知后 30 日内完成变更手续,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历、职称、业绩及职业荣誉等。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并不得影
响正常施工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参照16.2.2 条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2000 元 。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3.4.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3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如未达到上述规定要求,发包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建筑垃圾处理和扬尘污染防治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其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围挡、围墙、大型广告桁架宣传牌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文件及发包人要求,否则扣除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相关措施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到工程质保期结束,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任何时间对工程进行检测,中标单位必须认可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果,并接受招标人根据检测结果发出的任何处理决定,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违约 。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十日内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七日完成满足施工要求的临时设施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政策变动、不可抗力等。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日,承包人支付
发包人违约金 3000 元/天;延期竣工 30 日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同时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偿承包人的权利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设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不提供材料与工程设备。

8.2 样品

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修建临时设施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之内,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程 (略) 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a. 最高投标限价中已列项目,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 。

b.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及数量有差异的项目,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列入投标总价中。

c.工程变更中的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记取;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招标文件重新组价;其中材料价格按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若最高投标限价中没有,执行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中若没有,按造价管理部门备案价格执行;机械台班单价按上述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人工费单价按安徽省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重新组价部分按最高限价与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报价浮动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3 日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7 日内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不采用 。

10.4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项目完工后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质保期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4)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发包人应按照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存入核定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月向专户补足下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确保专户余额动态保持不低于预付款金额,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扣除已支付工资预付款,并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 。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适用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适用 。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参见合同专用条款 7.5.2 条标准执行。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4.3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

15.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必填)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2.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

15.4.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9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计划不能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的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并向发包人支付*万元违约金,并限期在 3 日内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否则,视为违约,累计超过三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施工现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要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挂靠分包,发包人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更换,确因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身体健康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变更时,承包人应当以条件相当且 (略) 建设主管部门更换条件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予以替换,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完善变更手续,报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报送备案或替换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条件低于投标时条件的,视为违约,发包人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记录档案一次。虽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仍需分别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如更换建造师,须向发包人支付人员违约金 5 万元/人次;如更换技术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员违约金 3 万元/人次,其他人员支付违约金 1 万元/人次。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报送备案或替换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条件低于投标时条件的,视为根本违约,发包人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记录档案一次。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期间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并视承包人为违约一次,承包人并支付违约金 1 万元/人次,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建设的,应及时整改至约定的质量标准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间超出15 天,合同自动终止,发包人只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 50%的价款,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办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含法律或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的保险,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承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其他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19.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略)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略) 起诉。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协议拟定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范围

全部 / 第 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或费率(大写) (小写 )元或%

质量标准

接开工令后 日历天完工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 否□ (划√)

备注说明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包括了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4.投标人后期投标报价浮动率的计算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2 投标报价书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大写): (以元为单位)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人后期投标报价浮动率的计算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某项目第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范围

全部 / 第 包

谈判内容

(此内容由谈判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据实填写,如不对原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此项填“无”。)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质量标准

接开工令后 日历天完工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 否□ (划√)

备注说明

谈判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本页《报价表》如采用“不见面开标”,由谈判小组在交易系统中发起,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在线填写。如不采用“不见面开标”,请供应商带至谈判现场备填。

2、考虑谈判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 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 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3、投标人后期投标报价浮动率的计算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四、谈判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承诺按本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谈判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谈判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谈判文件约定的工期和谈判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我方承诺:

(1) 我单位谈判并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

(2) 我方已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成交后不再另行调整。

(3)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所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若因我单位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无法进场履约的, 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采购人因此原因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的,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贵单位可向我单位进一步追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4) 我方报价中已考虑实行增值税计税模式带来的影响,报价中已包含谈判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一旦我方成交,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增值税相关规定的要求。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办理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12.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如有)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附录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略) 、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谈判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谈判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谈判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谈判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谈判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 1 至 3 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方)三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方)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诉承诺

(项目监督部门):

我单位如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起投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或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并做如下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将《投诉递交函》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将《投诉授权委托书》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为采购申请文件内容,我单位编制采购申请文件时,可以选择其中一项详细填写,内容填写不完整,系否决条款,可能导致采购申请文件被否决。

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法定代表人三次以上不到监管部门指定约谈场所的,视为拒绝配合投诉调查。如我单位为投诉人,监管部门可以驳回我单位提出的投诉;如我单位为被投诉人,将承担对我单位不利的投诉处理决定风险。

有关示范文本如下:

(项目名称) 包段投诉递交函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电话 ,由我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 (盖单位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诉递交函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诉时应持该投诉递交函,否则投诉不应受理。

(项目名称) 标段

投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已知晓投诉事项,本人电话 用于投诉沟通。现委托( 1名 2名)代理人,分别为:

1.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2.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我方办理投诉事务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提起投诉,办理有关投诉事务。以上人员无权转托他人办理有关投诉事务,除以上人员外,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本委托书中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1. 2.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诉持该授权委托书,否则投诉不予受理。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 (略) 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现就联合体参加谈判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 在本项目谈判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谈判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谈判,代理人在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 谈判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 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十一、其他材料


第七章 公告格式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及相关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名称:???????????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