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2023年机加工扩建项目一期-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5000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2023年机加工扩建项目一期-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E**Z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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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5000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2023年机加工扩建项目(一期)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31 08:3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05-31 08:3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5000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2023年机加工扩建项目(一期)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E*5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05月07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和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交货期修改为“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的现场止,不超过120天”,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条款号2.2.1、条款号2.2.4(1)商务评分标准中的“交货期及设备安装调试(本项满分7分)”和条款号2.2.4(2)技术评分标准中的“设备综合运行成本评审(本项满分15分)”的内容修改如下:
三、原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的修改。 四、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由“2024-05-28 08:30:00”修改为“2024-05-31 08:30: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 (略) (略) (http://**)、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纪要(二)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格式和答疑纪要(一)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二)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 (略) 2024年05月14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E**Z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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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5000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2023年机加工扩建项目(一期)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31 08:3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05-31 08:3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5000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2023年机加工扩建项目(一期)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E*5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05月07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和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交货期修改为“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的现场止,不超过120天”,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条款号2.2.1、条款号2.2.4(1)商务评分标准中的“交货期及设备安装调试(本项满分7分)”和条款号2.2.4(2)技术评分标准中的“设备综合运行成本评审(本项满分15分)”的内容修改如下:
三、原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的修改。 四、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由“2024-05-28 08:30:00”修改为“2024-05-31 08:30: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 (略) (略) (http://**)、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纪要(二)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格式和答疑纪要(一)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二)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 (略) 2024年05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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