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井集团车辆租赁框架单位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洋井集团车辆租赁框架单位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时间 | 2024-05-15 10:38: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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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受采购人江苏 (略)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 (略) 对洋井集团车辆租赁框架单位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洋井集团车辆租赁框架单位招标 1.2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 (略) 徐圩新区; 2.2采购范围:集团和保障服务单位的长期用车租赁、集团短期用车租赁,具体要求详见租赁清单; 2.3服务期:1095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磋商控制价:本项目各单项控制价详见第五章《租赁清单》。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采购人设有期望值为95%,报价费率不得高于95%(例如:供应商报价费率可以是75%、82%等,报价时直接填写75、82即可)。供应商每一轮的报价均不应超过期望值,超过期望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本项目最终各单项全费用综合单价=第五章《租赁清单》内各单项控制价*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成交报价费率。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资格条件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的)。 3.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2024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车辆租赁服务业绩。 注:(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出磋商文件所需要的业绩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磋商文件所需的业绩数据及内容,则需提供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5供应商须自有以下车型车辆数量,且车辆使用时间均在三年以下,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使用时间以行驶证上注册时间为准。 以下三种类型,每个类型至少具备一个车型。三个类型总数不少于8辆。
3.6供应商信誉要求: 3.6.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6.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1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 (略) ”(网址“http://**”)获取,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 (略) ”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 (略) ”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09:30;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评审办法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大于等于70分的供应商取前3名为入围框架单位,如有综合得分与第3名相同的的供应商同时入围;如经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少于3家或综合得分大于等于70分的单位少于3家或响应入围费率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重新采购。入围框架单位中所报的最低报价费率为入围费率,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依次询问有效供应商是否响应入围费率,如有效供应商响应入围费率则入围框架单位,否则视为放弃入围框架单位资格,当入围框架单位数量达到采购人要求数量或磋商小组依次询问至最后一家有效供应商后结束。如入围框架单位中存在不响应入围费率,将根据依次递进的入围框架单位的最低报价费率最新确定入围费率。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0.3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将银行保函的缴纳凭证原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8.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 (略) 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略) 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 (略) 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徐圩新区 (略) ” (略) 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略) 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磋商结束后, (略) 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 (略) 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 (略) ” (略) 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 | ||||||||||||||||||||||||||||||||||||||||||||||||
澄清答疑内容 | 洋井集团车辆租赁框架单位招标 澄清说明(二) 致各供应商: 现对洋井集团车辆租赁框架单位招标磋商项目做如下澄清说明: 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条 车辆租赁及使用”增加“子公司及其他保障服务单位的车辆租赁可以在本框架内抽取,相关费用自筹。”条款,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采购人:江苏 (略) 代理机构:江苏 (略) 2024年5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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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受采购人江苏 (略)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 (略) 对洋井集团车辆租赁框架单位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洋井集团车辆租赁框架单位招标 1.2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 (略) 徐圩新区; 2.2采购范围:集团和保障服务单位的长期用车租赁、集团短期用车租赁,具体要求详见租赁清单; 2.3服务期:1095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磋商控制价:本项目各单项控制价详见第五章《租赁清单》。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采购人设有期望值为95%,报价费率不得高于95%(例如:供应商报价费率可以是75%、82%等,报价时直接填写75、82即可)。供应商每一轮的报价均不应超过期望值,超过期望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本项目最终各单项全费用综合单价=第五章《租赁清单》内各单项控制价*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成交报价费率。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资格条件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的)。 3.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2024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车辆租赁服务业绩。 注:(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出磋商文件所需要的业绩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磋商文件所需的业绩数据及内容,则需提供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5供应商须自有以下车型车辆数量,且车辆使用时间均在三年以下,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使用时间以行驶证上注册时间为准。 以下三种类型,每个类型至少具备一个车型。三个类型总数不少于8辆。
3.6供应商信誉要求: 3.6.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6.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1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 (略) ”(网址“http://**”)获取,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 (略) ”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 (略) ”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09:30;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评审办法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大于等于70分的供应商取前3名为入围框架单位,如有综合得分与第3名相同的的供应商同时入围;如经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少于3家或综合得分大于等于70分的单位少于3家或响应入围费率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重新采购。入围框架单位中所报的最低报价费率为入围费率,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依次询问有效供应商是否响应入围费率,如有效供应商响应入围费率则入围框架单位,否则视为放弃入围框架单位资格,当入围框架单位数量达到采购人要求数量或磋商小组依次询问至最后一家有效供应商后结束。如入围框架单位中存在不响应入围费率,将根据依次递进的入围框架单位的最低报价费率最新确定入围费率。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0.3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将银行保函的缴纳凭证原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8.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 (略) 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略) 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 (略) 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徐圩新区 (略) ” (略) 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略) 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磋商结束后, (略) 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 (略) 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 (略) ” (略) 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 | ||||||||||||||||||||||||||||||||||||||||||||||||
澄清答疑内容 | 洋井集团车辆租赁框架单位招标 澄清说明(二) 致各供应商: 现对洋井集团车辆租赁框架单位招标磋商项目做如下澄清说明: 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条 车辆租赁及使用”增加“子公司及其他保障服务单位的车辆租赁可以在本框架内抽取,相关费用自筹。”条款,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采购人:江苏 (略) 代理机构:江苏 (略) 2024年5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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