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贵池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池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2.14.1约定内容更正为:分二个阶段验收,其中第一阶段210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且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第一次履约验收,第二阶段365天完成配合后续二轮承包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且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第二次履约验收。
2.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中“合同履行期限”相关内容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5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210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第二阶段365天配合后续二轮承包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
3.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1条“服务时间”相关内容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5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210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第二阶段365天配合后续二轮承包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
4.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服务期限”相关内容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5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210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第二阶段365天配合后续二轮承包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
5.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服务时间”相关内容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5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210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第二阶段365天配合后续二轮承包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
6.删除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中第2项“商务要求”中的第3条“售后服务”全部内容。
7.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2条“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相关内容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同时*方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期限需要与合同有效期限一致且为见索即付保函);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95%,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8.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付款进度和方式”相关内容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同时*方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期限需要与合同有效期限一致且为见索即付保函);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95%,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贵池 (略) 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 (略)
地 址:贵池区南美花园二期朝阳楼13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永胜
电 话:*
五、附件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池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2.14.1约定内容更正为:分二个阶段验收,其中第一阶段210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且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第一次履约验收,第二阶段365天完成配合后续二轮承包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且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第二次履约验收。
2.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中“合同履行期限”相关内容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5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210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第二阶段365天配合后续二轮承包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
3.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1条“服务时间”相关内容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5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210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第二阶段365天配合后续二轮承包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
4.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服务期限”相关内容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5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210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第二阶段365天配合后续二轮承包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
5.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服务时间”相关内容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5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210日历天内完成数据收集、处理、成果汇交,第二阶段365天配合后续二轮承包做好相应数据补录修正补充工作)。
6.删除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中第2项“商务要求”中的第3条“售后服务”全部内容。
7.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2条“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相关内容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同时*方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期限需要与合同有效期限一致且为见索即付保函);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95%,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8.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付款进度和方式”相关内容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同时*方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期限需要与合同有效期限一致且为见索即付保函);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95%,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贵池 (略) 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 (略)
地 址:贵池区南美花园二期朝阳楼13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永胜
电 话:*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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