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沅陵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期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沅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沅陵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期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期)
2、政府采购编号:沅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 ZFCG-2024-006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价格部分F3权值)
①原招标文件内容: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 |||
适用范围 | ZFCG-2024-0061-01 |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
技术部分 | 40 | ||
商务部分 | 30 | ||
价格部分 | 30 | ||
综合评分表 | |||
评审 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价格部分(F3) | 投标报 价 | 0 | [1]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②更正内容为: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 |||
适用范围 | ZFCG-2024-0061-01 |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
技术部分 | 40 | ||
商务部分 | 30 | ||
价格部分 | 30 | ||
综合评分表 | |||
评审 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价格部分(F3满分为100分) | 投标报 价 | 100 | [1]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沅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地 址:沅 (略) 2号
(3)联系人:张良旺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 (略)
(2)地 址:沅陵 (略) 澳门花园A栋1-2-3
(3)联系人:龙姝竹
(4)电 话:*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期)
2、政府采购编号:沅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 ZFCG-2024-006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价格部分F3权值)
①原招标文件内容: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 |||
适用范围 | ZFCG-2024-0061-01 |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
技术部分 | 40 | ||
商务部分 | 30 | ||
价格部分 | 30 | ||
综合评分表 | |||
评审 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价格部分(F3) | 投标报 价 | 0 | [1]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②更正内容为: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 |||
适用范围 | ZFCG-2024-0061-01 |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
技术部分 | 40 | ||
商务部分 | 30 | ||
价格部分 | 30 | ||
综合评分表 | |||
评审 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价格部分(F3满分为100分) | 投标报 价 | 100 | [1]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沅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地 址:沅 (略) 2号
(3)联系人:张良旺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 (略)
(2)地 址:沅陵 (略) 澳门花园A栋1-2-3
(3)联系人:龙姝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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