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2024年玉林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的公示2024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更正2024年玉林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的公示2024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更正20 (略) 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的公示2024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20 (略) 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 根据《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 (略) 规定。”和《 (略)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文件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 (略) 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关于 “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 (略) 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的要求。我市现行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至今已三年多,为了 (略) 本级地价水平、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需要启动20 (略) 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更新应严格遵守土地分等、定级、估价等各项国家和土地行业技术标准, (略) 线、表达形式等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 70 | 2024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05月15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更正20 (略) 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的公示2024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20 (略) 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 根据《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 (略) 规定。”和《 (略)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文件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 (略) 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关于 “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 (略) 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的要求。我市现行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至今已三年多,为了 (略) 本级地价水平、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需要启动20 (略) 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更新应严格遵守土地分等、定级、估价等各项国家和土地行业技术标准, (略) 线、表达形式等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 70 | 2024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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