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开封市顺河区苹果园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废标公告
(招标编号:XJGL-*)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5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 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
封市公共资源 (略) 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
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线上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 (略) 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
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三、其他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废标公告
河南 (略)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 (略) 顺河区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 2024 年 5 月 14 (略)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
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XJGL-*
2、项目名称: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金额:3600 万元
5、建设地点: (略) 顺河回族区
6、项目概况: (略) 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低洼区域排涝泵站、排涝通道、部分防护设备
设施等。规模:dn300 雨 (略) :800 米;dn400 雨 (略) 2250 米;dn600 雨水收
(略) 1650 米;dn800 雨 (略) 1920 米;雨水检查井 81 座;雨水收集口 52 座。
7、质量要求: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
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的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10、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第一标段:
2.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1.2 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投标人须具 (略) 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
质。
2.1.3(1)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
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设
计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 (略) 近三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
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 (略) 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
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2.1.4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
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
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
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 (略) 公共 (略) 会员系
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2.2 财务要求:2022 或 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
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2.3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 “失信被
执行人”(此项查询以 (略) 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略)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 (略)
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2.4 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
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 人
四、评标情况:河南 (略) 、 (略) :不满足“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1.3.2 项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 180 日历天工期要求。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
投标处理。根据招标文件推荐定标候选人规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
当重新招标,故,此标段废标。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六、公示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05 月 18 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 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 (略)
公共资源 (略) 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
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略) 公共资源 (略) 线
上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 (略) 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
本格式及要求)。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卿瑜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 1188 号建业置地广场 B 座 8 楼
联 系 人:刘振亚
联系方式:0371-* *
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
九、发布媒介:《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开
封市公共资源 (略)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卿瑜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 1188 号建业置地广场 B 座 8 楼
联 系 人: 刘振亚
电 话: 037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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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JGL-*)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5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 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
封市公共资源 (略) 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
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线上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 (略) 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
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三、其他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废标公告
河南 (略)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 (略) 顺河区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 2024 年 5 月 14 (略)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
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XJGL-*
2、项目名称: (略) 顺河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金额:3600 万元
5、建设地点: (略) 顺河回族区
6、项目概况: (略) 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低洼区域排涝泵站、排涝通道、部分防护设备
设施等。规模:dn300 雨 (略) :800 米;dn400 雨 (略) 2250 米;dn600 雨水收
(略) 1650 米;dn800 雨 (略) 1920 米;雨水检查井 81 座;雨水收集口 52 座。
7、质量要求: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
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的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10、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第一标段:
2.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1.2 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投标人须具 (略) 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
质。
2.1.3(1)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
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设
计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 (略) 近三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
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 (略) 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
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2.1.4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
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
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
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 (略) 公共 (略) 会员系
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2.2 财务要求:2022 或 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
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2.3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 “失信被
执行人”(此项查询以 (略) 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略)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 (略)
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2.4 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
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 人
四、评标情况:河南 (略) 、 (略) :不满足“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1.3.2 项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 180 日历天工期要求。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
投标处理。根据招标文件推荐定标候选人规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
当重新招标,故,此标段废标。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六、公示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05 月 18 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 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 (略)
公共资源 (略) 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
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略) 公共资源 (略) 线
上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 (略) 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
本格式及要求)。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卿瑜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 1188 号建业置地广场 B 座 8 楼
联 系 人:刘振亚
联系方式:0371-* *
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
九、发布媒介:《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开
封市公共资源 (略)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卿瑜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 1188 号建业置地广场 B 座 8 楼
联 系 人: 刘振亚
电 话: 037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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