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8热线集约智能服务项目一包更正公告1次-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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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8热线集约智能服务项目一包更正公告1次-采购/资审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热线集约智能服务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 综合评分企业实力中1.供应商具有:(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2)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3)ISO*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4)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运行维护);(5)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设备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以上认证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及“全国认证 (略) ”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1.供应商具有:(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ISO*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5)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认证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及“全国认证 (略) ”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内容二: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业绩及服务能力2、 (略) 软件厂商能力: (略) 软件厂商(制造商)具备取得下列(评审依据中所列)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个得2分,未取得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最多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1) (略) 软件厂商(制造商)取得具有类似“ (略) ”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 (略) 软件厂商(制造商)取得具有类似“*诉讼服务”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 (略) 软件厂商(制造商)取得具有类似“司法融合通信”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更正为:业绩及服务能力2、 (略) 软件开发单位能力: (略) 软件开发单位具备取得下列(评审依据中所列)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个得2分,未取得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最多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1) (略) 软件开发单位取得具有类似“ (略) ”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 (略) 软件开发单位取得具有类似“*诉讼服务”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 (略) 软件开发单位取得具有类似“司法融合通信”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对应修改,由此给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颍州区西湖大道591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颍州区万方广场4栋B座1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

五、附件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热线集约智能服务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 综合评分企业实力中1.供应商具有:(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2)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3)ISO*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4)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运行维护);(5)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设备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以上认证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及“全国认证 (略) ”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1.供应商具有:(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ISO*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5)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认证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及“全国认证 (略) ”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内容二: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业绩及服务能力2、 (略) 软件厂商能力: (略) 软件厂商(制造商)具备取得下列(评审依据中所列)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个得2分,未取得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最多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1) (略) 软件厂商(制造商)取得具有类似“ (略) ”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 (略) 软件厂商(制造商)取得具有类似“*诉讼服务”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 (略) 软件厂商(制造商)取得具有类似“司法融合通信”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更正为:业绩及服务能力2、 (略) 软件开发单位能力: (略) 软件开发单位具备取得下列(评审依据中所列)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个得2分,未取得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最多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1) (略) 软件开发单位取得具有类似“ (略) ”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 (略) 软件开发单位取得具有类似“*诉讼服务”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 (略) 软件开发单位取得具有类似“司法融合通信”内容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始取得)原件扫描件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对应修改,由此给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颍州区西湖大道591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颍州区万方广场4栋B座1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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