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废标公告第1包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废标公告第1包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HQFW-F4005
三、流标原因:具有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故作流标处理,现发布流标暨二次采购公告。
四、项目预算(每年):80.*元
五、项目概况:
(一)服务项目
1.1.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卫生清洁、消杀灭害防疫;垃圾分类管理及清运消纳。
1.2.房屋日常维修:包括房屋共用部位、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公寓住房等日常维修养护。
1.3.院内绿化管理: (略) 内绿化养护、高大树木修剪、枯树死树清理。
1.4.其他服务保障,中控值班及秩序维护。
(二)服务规模
院内公寓住房及公共区域、道路的保洁、绿化、维修等物业服务,设施设备专业维保等。服务面积总计*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平方米、 (略) 及绿化面积6500平方米。
(三)现场踏勘时间
2024年5月20日9:00,联系人:王助理*。
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勘查地,然后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带入。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外资参股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或为事业单位。
(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服务项目营业范围。
(四)近三年内(截止开标前)服务过军队或政府综合物业单项业绩*(含)平米以上。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08: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略) 石景山区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1-6)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外资参股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的书面声明(见附件,企业提供);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备注:以上条件仅限于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条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包。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和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2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丰台区。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 (略) 丰台区。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王助理(标书发售室) *
王助理(项目负责人) *
2024年5月15日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HQFW-F4005
三、流标原因:具有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故作流标处理,现发布流标暨二次采购公告。
四、项目预算(每年):80.*元
五、项目概况:
(一)服务项目
1.1.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卫生清洁、消杀灭害防疫;垃圾分类管理及清运消纳。
1.2.房屋日常维修:包括房屋共用部位、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公寓住房等日常维修养护。
1.3.院内绿化管理: (略) 内绿化养护、高大树木修剪、枯树死树清理。
1.4.其他服务保障,中控值班及秩序维护。
(二)服务规模
院内公寓住房及公共区域、道路的保洁、绿化、维修等物业服务,设施设备专业维保等。服务面积总计*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平方米、 (略) 及绿化面积6500平方米。
(三)现场踏勘时间
2024年5月20日9:00,联系人:王助理*。
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勘查地,然后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带入。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外资参股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或为事业单位。
(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服务项目营业范围。
(四)近三年内(截止开标前)服务过军队或政府综合物业单项业绩*(含)平米以上。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08: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略) 石景山区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1-6)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外资参股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的书面声明(见附件,企业提供);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备注:以上条件仅限于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条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包。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和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2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丰台区。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 (略) 丰台区。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王助理(标书发售室) *
王助理(项目负责人) *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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