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建康、周芋伶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
关于胡建康、周芋伶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胡建康、周芋伶所有的位于红 (略) 555号6栋1单元5层502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川(2019)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川(2019)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已遗失。现权利人胡建康、周芋伶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建康、周芋伶
2024年5月14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胡建康、周芋伶所有的位于红 (略) 555号6栋1单元5层502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川(2019)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川(2019)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已遗失。现权利人胡建康、周芋伶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建康、周芋伶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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