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建康、周芋伶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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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建康、周芋伶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胡建康、周芋伶所有的位于红 (略) 555号6栋1单元5层502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川(2019)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川(2019)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已遗失。现权利人胡建康、周芋伶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建康、周芋伶

2024年5月14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胡建康、周芋伶所有的位于红 (略) 555号6栋1单元5层502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川(2019)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川(2019)郫都区不动产权第*号〕已遗失。现权利人胡建康、周芋伶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建康、周芋伶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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