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市城区环境卫生“二清一保”项目第五轮市场化服务四标段第3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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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市城区环境卫生“二清一保”项目第五轮市场化服务四标段第3次更正公告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市城区环境卫生“二清一保”项目第五轮市场化服务(四标段))第3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区环境卫生“二清一保” (略) 场化服务(四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16: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权值

投标人设备情况

投标人满足项目作业设备配置最低要求之外,每增加一台清扫车或洗扫车(核定载质量 5 吨或 5 吨以上)、洒水车或喷洒车或清洗车(核定载质量 5 吨或 5 吨以上)、 大件垃圾收运车(轻型普通货车),每台计 1 分,按台数累加(含租赁),计满 5 分为止。

(注:提供车辆的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发票和行驶证上“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含分公司)一致,如投标人存在 (略) 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车辆名称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不计分。)

5

类似业绩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计 2 分,本项计满 6 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影印件,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同一项目名称的合同不重复计分。)

6

修改为:

评审因素

权值

投标人设备情况

投标人满足项目作业设备配置最低要求之外,每增加一台清扫车或洗扫车(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洒水车或喷洒车或清洗车(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大件垃圾收运车(轻型普通货车),每台计 1 分,按台数累加,计满 5 分为止。

(注:投标人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含分公司)一致;投标人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设备所属方的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所有人” (略) 名称一致。如投标人存在 (略) 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车辆名称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不计分。)

5

类似业绩

投标人 2021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计2分,本项计满6分。

(注:类似业绩指公共道路(内部道路不在内)的道路清洗或道路清扫或道路保洁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影印件、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同一项目名称的合同不重复计分。)

6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七、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1、洒水车5台:其中4台核定载质量8吨或8吨以上,1台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

2、清扫车2台: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

3、大件垃圾收集车(轻型普通货车)1台,小型快速保洁车25台,小型高压清洗车5台。

★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至少配备两台新能源车(1台洒水车,1台清扫车或洗扫车,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可相应减少同类型燃油车的配备);

注:提供洒水车、清扫车、垃圾清运车的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上“所有人”须与投标单位(含分公司)一致,快速保洁车和小型高压清洗车提供发票,发票上“所有人”须与投标单位(含分公司)一致。

现修改为:

1、洒水车5台:其中4台核定载质量8吨或8吨以上,1台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

2、清扫车2台: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

3、大件垃圾收集车(轻型普通货车)1台,小型快速保洁车25台,小型高压清洗车5台。

★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至少配备两台新能源车(1台洒水车,1台清扫车或洗扫车,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可相应减少同类型燃油车的配备);

注:1、洒水车、清扫车、大件垃圾收集车(轻型普通货车):投标人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含分公司)一致;投标人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设备所属方的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所有人” (略) 名称一致。如投标人存在 (略) 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车辆名称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2、快速保洁车和小型高压清洗车:投标人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发票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上“所有人”须与投标单位(含分公司)一致;投标人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设备所属方的发票,发票上“所有人” (略) 名称一致。如投标人存在 (略) 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车辆名称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更正事项更正前时间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09:00**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09:00**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09:00**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罗江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行政中心附二栋一楼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贝瑜
电 话:*
地 址: (略) 关口街道商会大厦一楼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1. 招标正文(四标段).doc

2024 年5 月16 日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市城区环境卫生“二清一保”项目第五轮市场化服务(四标段))第3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区环境卫生“二清一保” (略) 场化服务(四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16: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权值

投标人设备情况

投标人满足项目作业设备配置最低要求之外,每增加一台清扫车或洗扫车(核定载质量 5 吨或 5 吨以上)、洒水车或喷洒车或清洗车(核定载质量 5 吨或 5 吨以上)、 大件垃圾收运车(轻型普通货车),每台计 1 分,按台数累加(含租赁),计满 5 分为止。

(注:提供车辆的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发票和行驶证上“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含分公司)一致,如投标人存在 (略) 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车辆名称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不计分。)

5

类似业绩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计 2 分,本项计满 6 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影印件,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同一项目名称的合同不重复计分。)

6

修改为:

评审因素

权值

投标人设备情况

投标人满足项目作业设备配置最低要求之外,每增加一台清扫车或洗扫车(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洒水车或喷洒车或清洗车(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大件垃圾收运车(轻型普通货车),每台计 1 分,按台数累加,计满 5 分为止。

(注:投标人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含分公司)一致;投标人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设备所属方的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所有人” (略) 名称一致。如投标人存在 (略) 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车辆名称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不计分。)

5

类似业绩

投标人 2021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计2分,本项计满6分。

(注:类似业绩指公共道路(内部道路不在内)的道路清洗或道路清扫或道路保洁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影印件、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同一项目名称的合同不重复计分。)

6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七、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1、洒水车5台:其中4台核定载质量8吨或8吨以上,1台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

2、清扫车2台: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

3、大件垃圾收集车(轻型普通货车)1台,小型快速保洁车25台,小型高压清洗车5台。

★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至少配备两台新能源车(1台洒水车,1台清扫车或洗扫车,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可相应减少同类型燃油车的配备);

注:提供洒水车、清扫车、垃圾清运车的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上“所有人”须与投标单位(含分公司)一致,快速保洁车和小型高压清洗车提供发票,发票上“所有人”须与投标单位(含分公司)一致。

现修改为:

1、洒水车5台:其中4台核定载质量8吨或8吨以上,1台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

2、清扫车2台: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

3、大件垃圾收集车(轻型普通货车)1台,小型快速保洁车25台,小型高压清洗车5台。

★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至少配备两台新能源车(1台洒水车,1台清扫车或洗扫车,核定载质量5吨或5吨以上,可相应减少同类型燃油车的配备);

注:1、洒水车、清扫车、大件垃圾收集车(轻型普通货车):投标人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含分公司)一致;投标人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设备所属方的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所有人” (略) 名称一致。如投标人存在 (略) 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车辆名称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2、快速保洁车和小型高压清洗车:投标人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发票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票上“所有人”须与投标单位(含分公司)一致;投标人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设备所属方的发票,发票上“所有人” (略) 名称一致。如投标人存在 (略) 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车辆名称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更正事项更正前时间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09:00**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09:00**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09:00**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罗江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行政中心附二栋一楼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贝瑜
电 话:*
地 址: (略) 关口街道商会大厦一楼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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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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