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汨罗市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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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暂停公告中拟对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论证,现对该项目暂停
现更正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组织专家论证,现根据论证意见继续开展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2024年5月22日9:0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中附页4 评标因素及标准中的商务评审:
(略)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大型车)评标办法及标准表(包1) | ||
原评审内容 | 车辆服务能力 | 供应商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中大型客车17座-53座8台)的计4分;每多提供1台自有中大型车辆的加1.5分,最多计6分;本项最高计10分。 (车龄要求10年内(以车辆登记证初次登记时间为准),车况良好无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现更正评审内容 | 车辆服务能力 | 供应商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中大型客车17座-53座8台)的计4分;每多提供1台自有中大型车辆的加1.5分,最多计6分;本项最高计10分。 (车龄要求10年内(以车辆登记证初次登记时间为准),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4、招标文件中附页4 评标因素及标准中的商务评审:
(略)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一般公务用车)(小型车)、 (略)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执法、执勤用车)(小型车)评标办法及标准表(包2、包3) | ||
原评审内容 | 车辆服务能力 | 供应商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5座-7座车辆10台)的计5分;每多提供1台自有新能源车辆的计1分,最多计5分;本项最高计10分。 (车龄要求8年内(以车辆登记证初次登记时间为准),车况良好无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现更正评审内容 | 车辆服务能力 | 供应商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5座-7座车辆10台)的计5分;每多提供1台自有新能源车辆的计1分,最多计5分;本项最高计10分。 (车龄要求8年内(以车辆登记证初次登记时间为准),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租赁要求:1.(包1)供应商需提供自有车辆,中大型客车17座-53座8台。车龄10年内,拟提供本项目服务车辆资料:车况良好无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
(包2、包3)供应商需提供自有车辆,5座-7座车辆10台。车龄8年内,拟提供本项目服务车辆资料:车况良好无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
现更正为:1.(包1)供应商需提供自有车辆,中大型客车17座-53座8台。车龄10年内,拟提供本项目服务车辆资料: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
(包2、包3)供应商需提供自有车辆,5座-7座车辆10台。车龄8年内,拟提供本项目服务车辆资料: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报价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报价要求:
分包 | 车型 | 租车时限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超出公里按里程计算(元) |
包2、包3 (小型车) | 5座轿车 | 8小时160公里 | 360 | 2 |
4小时80公里 | 200 | 2 | ||
5座越野车 | 8小时160公里 | 420 | 3 | |
4小时80公里 | 280 | 3 | ||
7座商务车 | 8小时160公里 | 600 | 3 | |
4小时80公里 | 400 | 3 | ||
包1 (大型车) | 金旅考斯特 | 8小时200公里 | 1180 | 5 |
大巴车(17座-38座) | 8小时200公里 | 1380 | 5 | |
大巴车(39座-53座)(含丰田考斯特) | 8小时200公里 | 1480 | 5 | |
备注 | 1、 (略) 内(汨罗)8小时内360元每天,市外8小时内560元/天,160公里/天8小时以上另行计费,按2元/公里。 2、5座越野车、7座商务车行程在160公里/天8 小时以内按一天计费,超过8小时按1.5天计费(300公里以内),超过12小时按2天计费(400公里以内);单位时间内超出公里数按3元/公里另行计费; 3、大巴车(17座-38座)、金旅考斯特行程在200公里/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费,超过8小时按1.5天计算(300公里以内),超过12小时按2天计算(400公里以内);单位时间内超出公里数按5元/公里另行计费; 4、大巴车(39座-53座)(含丰田考斯特)行程在200公里/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费,超过8小时按1.5天计算(300公里以内),超过12小时按2天计算(400公里以内);单位时间内超出公里数按5元/公里另行计费; 5、特殊情况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6、车辆服务过程中,驾驶员的食宿由用车方提供。 |
现更正为:
分包 | 车型 | 租车时限内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超出公里按里程计算(元) |
包2、包3 (小型车) | 5座轿车 | 8小时160公里 | 360 | 2 |
4小时80公里 | 200 | 2 | ||
5座越野车 | 8小时160公里 | 420 | 2 | |
4小时80公里 | 280 | 2 | ||
7座商务车 | 8小时160公里 | 600 | 3 | |
4小时80公里 | 400 | 3 | ||
包1 (大型车) | 考斯特(仿) | 8小时200公里 | 1180 | 5 |
考斯特 | 8小时200公里 | 1480 | 5 | |
大巴车(17座-38座) | 8小时200公里 | 1380 | 5 | |
大巴车(39座-53座) | 8小时200公里 | 1480 | 5 | |
说明 | 1、小型车(包2、包3):租车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费,超过半日不足1日的按1日计费; 2、小型车(包2、包3):凡实际用车超限定时间、里程的,超过部分按20元/小时或按超出公里里程单价计费(不足1小时的计1小时,不足1公里的计1公里)。根据用车单位需要,如需高速通行的,产生的车辆通行费用据实结算。 3、大型车(包1):必须高速优先,单价包括高速通行产生的车辆通行费用。行程在200公里/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费,当日超过8小时按1.5天计费(300公里以内),当日超过12小时按2天计费(400公里以内);或租车时限内超出公里数按5元/公里另行计费; 4、特殊情况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5、车辆服务过程中,驾驶员的食宿由用车方提供。 |
暂无附件
1、原暂停公告中拟对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论证,现对该项目暂停
现更正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组织专家论证,现根据论证意见继续开展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2024年5月22日9:0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中附页4 评标因素及标准中的商务评审:
(略)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大型车)评标办法及标准表(包1) | ||
原评审内容 | 车辆服务能力 | 供应商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中大型客车17座-53座8台)的计4分;每多提供1台自有中大型车辆的加1.5分,最多计6分;本项最高计10分。 (车龄要求10年内(以车辆登记证初次登记时间为准),车况良好无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现更正评审内容 | 车辆服务能力 | 供应商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中大型客车17座-53座8台)的计4分;每多提供1台自有中大型车辆的加1.5分,最多计6分;本项最高计10分。 (车龄要求10年内(以车辆登记证初次登记时间为准),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4、招标文件中附页4 评标因素及标准中的商务评审:
(略)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一般公务用车)(小型车)、 (略)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执法、执勤用车)(小型车)评标办法及标准表(包2、包3) | ||
原评审内容 | 车辆服务能力 | 供应商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5座-7座车辆10台)的计5分;每多提供1台自有新能源车辆的计1分,最多计5分;本项最高计10分。 (车龄要求8年内(以车辆登记证初次登记时间为准),车况良好无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现更正评审内容 | 车辆服务能力 | 供应商满足采购人基本需求(5座-7座车辆10台)的计5分;每多提供1台自有新能源车辆的计1分,最多计5分;本项最高计10分。 (车龄要求8年内(以车辆登记证初次登记时间为准),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租赁要求:1.(包1)供应商需提供自有车辆,中大型客车17座-53座8台。车龄10年内,拟提供本项目服务车辆资料:车况良好无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
(包2、包3)供应商需提供自有车辆,5座-7座车辆10台。车龄8年内,拟提供本项目服务车辆资料:车况良好无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
现更正为:1.(包1)供应商需提供自有车辆,中大型客车17座-53座8台。车龄10年内,拟提供本项目服务车辆资料: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
(包2、包3)供应商需提供自有车辆,5座-7座车辆10台。车龄8年内,拟提供本项目服务车辆资料: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车辆并提供相关车辆资料证明。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报价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报价要求:
分包 | 车型 | 租车时限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超出公里按里程计算(元) |
包2、包3 (小型车) | 5座轿车 | 8小时160公里 | 360 | 2 |
4小时80公里 | 200 | 2 | ||
5座越野车 | 8小时160公里 | 420 | 3 | |
4小时80公里 | 280 | 3 | ||
7座商务车 | 8小时160公里 | 600 | 3 | |
4小时80公里 | 400 | 3 | ||
包1 (大型车) | 金旅考斯特 | 8小时200公里 | 1180 | 5 |
大巴车(17座-38座) | 8小时200公里 | 1380 | 5 | |
大巴车(39座-53座)(含丰田考斯特) | 8小时200公里 | 1480 | 5 | |
备注 | 1、 (略) 内(汨罗)8小时内360元每天,市外8小时内560元/天,160公里/天8小时以上另行计费,按2元/公里。 2、5座越野车、7座商务车行程在160公里/天8 小时以内按一天计费,超过8小时按1.5天计费(300公里以内),超过12小时按2天计费(400公里以内);单位时间内超出公里数按3元/公里另行计费; 3、大巴车(17座-38座)、金旅考斯特行程在200公里/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费,超过8小时按1.5天计算(300公里以内),超过12小时按2天计算(400公里以内);单位时间内超出公里数按5元/公里另行计费; 4、大巴车(39座-53座)(含丰田考斯特)行程在200公里/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费,超过8小时按1.5天计算(300公里以内),超过12小时按2天计算(400公里以内);单位时间内超出公里数按5元/公里另行计费; 5、特殊情况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6、车辆服务过程中,驾驶员的食宿由用车方提供。 |
现更正为:
分包 | 车型 | 租车时限内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超出公里按里程计算(元) |
包2、包3 (小型车) | 5座轿车 | 8小时160公里 | 360 | 2 |
4小时80公里 | 200 | 2 | ||
5座越野车 | 8小时160公里 | 420 | 2 | |
4小时80公里 | 280 | 2 | ||
7座商务车 | 8小时160公里 | 600 | 3 | |
4小时80公里 | 400 | 3 | ||
包1 (大型车) | 考斯特(仿) | 8小时200公里 | 1180 | 5 |
考斯特 | 8小时200公里 | 1480 | 5 | |
大巴车(17座-38座) | 8小时200公里 | 1380 | 5 | |
大巴车(39座-53座) | 8小时200公里 | 1480 | 5 | |
说明 | 1、小型车(包2、包3):租车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费,超过半日不足1日的按1日计费; 2、小型车(包2、包3):凡实际用车超限定时间、里程的,超过部分按20元/小时或按超出公里里程单价计费(不足1小时的计1小时,不足1公里的计1公里)。根据用车单位需要,如需高速通行的,产生的车辆通行费用据实结算。 3、大型车(包1):必须高速优先,单价包括高速通行产生的车辆通行费用。行程在200公里/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费,当日超过8小时按1.5天计费(300公里以内),当日超过12小时按2天计费(400公里以内);或租车时限内超出公里数按5元/公里另行计费; 4、特殊情况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5、车辆服务过程中,驾驶员的食宿由用车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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