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永安水务发电有限公司北岙分公司内部分房屋招租交易公告-变更
仙居县永安水务发电有限公司北岙分公司内部分房屋招租交易公告-变更
仙居县 (略) 北岙分公司内部分房屋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仙居县 (略) 北岙分公司内部分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租期 四 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房之日起装修期结束后(装修期为3个月,不计入租赁期限内,不收取租金)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本次招租有4间办公室,14间宿舍需10月份交付)。四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每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均为竞价中标额。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四年租金。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不得对周边居民、环境及相关方造成污染和影响,如有造成污染的或接到周边居民屡次投诉拒不整改的,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自行处理周边关系,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临时用地、用电用水、网络等经营所需项目)自行办理。
4.承租人需自行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是租赁物的实际管理人,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让。未经*方同意,*方不得将承租物转租、转借等方式给第三方使用。
7.水、电及消防设施由承租人负责改造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同时向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租期满后不得拆除,归招租人所有。 (略) 内水、电费用由招租人承担,租 (略) 内(发电车间除外)水、电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北岙分公司内水、电、管道、网络等基础设施由承租人使用并负责维护,卫生保洁工作由承租人负责,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各位置用途。
10.因分公司工作性质特殊(为发电企业),工作场所具有危险性,承租人需对租赁物内安全和秩序进行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七、招租办法:标的物另设有保留价,详见招租文件。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5 月 27 日 11 时0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台州新远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6-*。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为*元人民币,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行号:*;账号:**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 (略) 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 (略)
地址: 仙居县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
招租代理:台州新远 (略)
联 系 人:顾烨
联系电话:0576-*
2024年5月 16 日
仙居县 (略) 北岙分公司内部分房屋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仙居县 (略) 北岙分公司内部分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租期 四 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房之日起装修期结束后(装修期为3个月,不计入租赁期限内,不收取租金)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本次招租有4间办公室,14间宿舍需10月份交付)。四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每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均为竞价中标额。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四年租金。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不得对周边居民、环境及相关方造成污染和影响,如有造成污染的或接到周边居民屡次投诉拒不整改的,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自行处理周边关系,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临时用地、用电用水、网络等经营所需项目)自行办理。
4.承租人需自行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是租赁物的实际管理人,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让。未经*方同意,*方不得将承租物转租、转借等方式给第三方使用。
7.水、电及消防设施由承租人负责改造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同时向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租期满后不得拆除,归招租人所有。 (略) 内水、电费用由招租人承担,租 (略) 内(发电车间除外)水、电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北岙分公司内水、电、管道、网络等基础设施由承租人使用并负责维护,卫生保洁工作由承租人负责,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各位置用途。
10.因分公司工作性质特殊(为发电企业),工作场所具有危险性,承租人需对租赁物内安全和秩序进行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七、招租办法:标的物另设有保留价,详见招租文件。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5 月 27 日 11 时0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台州新远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6-*。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为*元人民币,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行号:*;账号:**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 (略) 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 (略)
地址: 仙居县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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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代理:台州新远 (略)
联 系 人:顾烨
联系电话:0576-*
2024年5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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