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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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三)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省某部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湖北省某部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QG-*) 各投标人: 我单位就2024年5月6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其对应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与变更: 一、关于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调整为“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关于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项目经理资格: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调整为“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关于投标人提问: 问题1描述: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中提到的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以上条款需要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证书材料,是需要在此次投标文件中提交,还是在中标后由承包人在后续的分包招标过程要求分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问题1答复:具备电梯生产安装改造维修资质的不分包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分包的供应商不需要在此处投标文件中提交,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事项,由承包人在后续的分包招标过程要求分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问题2描述:在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表业绩要求中提到的:需提供业绩合同、标的页、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竣工验收单及银行存款进账凭证。银行存款进账凭证是否需要对应业绩合同金额,如需要对应合同金额,请问已骏工但工程款未足额拨付完的业绩是否可以写情况说明? 问题2答复:银行存款进账凭证作为建设单位将工程款项存入施工单位银行账户的凭证,需要对应业绩合同金额,已竣工但工程款未足额拨付完(例如质量保证金等未收回款项)的业绩可以写情况说明。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通知为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湖北 (略) 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控制价明细)制作投标文件。 湖北省某部 采联招标国际 (略)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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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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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三)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省某部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湖北省某部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QG-*) 各投标人: 我单位就2024年5月6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其对应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与变更: 一、关于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调整为“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关于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项目经理资格: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调整为“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关于投标人提问: 问题1描述: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中提到的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以上条款需要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证书材料,是需要在此次投标文件中提交,还是在中标后由承包人在后续的分包招标过程要求分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问题1答复:具备电梯生产安装改造维修资质的不分包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分包的供应商不需要在此处投标文件中提交,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事项,由承包人在后续的分包招标过程要求分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问题2描述:在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表业绩要求中提到的:需提供业绩合同、标的页、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竣工验收单及银行存款进账凭证。银行存款进账凭证是否需要对应业绩合同金额,如需要对应合同金额,请问已骏工但工程款未足额拨付完的业绩是否可以写情况说明? 问题2答复:银行存款进账凭证作为建设单位将工程款项存入施工单位银行账户的凭证,需要对应业绩合同金额,已竣工但工程款未足额拨付完(例如质量保证金等未收回款项)的业绩可以写情况说明。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通知为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湖北 (略) 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控制价明细)制作投标文件。 湖北省某部 采联招标国际 (略)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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