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及10kv高压电缆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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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及10kv高压电缆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略) 中医 (略) 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及10kv高压电缆工程)
标段(包)名称 (略) 中医 (略) 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及10kv高压电缆工程)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略) 中医 (略) 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及10kv高压电缆工程)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Z)WZ0004

项目名称: (略) 中医 (略) 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及10kv高压电缆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1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2月8日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4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1、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7.00分)----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0.5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2)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本小项累计最高得2分。设置是否不合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请修改。

答:项目技术负责人按其分工职责,涉及技术咨询、技术交底、工程质量、图纸会审、图纸设计、项目管理等方面内容,具有较高的技术职称及与设计有关的证件有利于对本项目实施,项目技术负责人设置合理。

2、问:2、图纸智能配电系统托扑图(图号:CY-*-24),图纸上是一整套配套系统,但清单量只有配线,请问,施工需要完善一整套系统还是只做配线?

答:需按图纸上一整套配套系统,详见第12条答复。

3、问:1、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7.00分)----技术负责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要求电力专业,为什么还设有电力专业负责人?设置是否不合理?

答:电力专业负责人负责具体的电力专业的具体工作,与技术负责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分工有所不同,设置电力专业负责人合理。

4、问: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序号50项,800KVA干式变压器(利旧),但图纸为新建。请问这个800KVA变压器是利用原有变压器还是需要新购置变压器?

答:利旧,旧变压器型号是*/10。

5、问:2、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设计联系单中变压器型号为SG(B)14,图纸中型号为SG(B)15。变压器实际无SG(B)15型号,请问新购的变压器是否应为SG(B)14?

答:不指定变压器的型号,但新购变压器需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20)节能评价值的要求,空载和负载损耗值不高于能效等级2级的规定。图纸上参考型号应是SC(G)B14)。

6、问:1.项目图纸上新建用户配电房是新建干式变压器*kvA,招标清单是利旧原有*kVA安装。禅城区这边供电部门验收要求干式变压器是SG(C)B11级以上,请问应如何处理,是否按新建*kvA,请明确。

答:利旧。

7、问:2.项目图纸上有智能配电系统1套,招标清单只有485通信线安装,清单未见智能配电系统安装清单,请明确。

答:需按图纸配置智能配电系统,详见第12条答复。

8、问:3.招标清单中未见首层引上二层的开孔(打洞),请明确。

答:需增加开孔。可按签证变更处理。

9、问:4.招标清单土建清单中只有有盖板的低压电缆沟和无盖板的低压电缆沟制作安装,清单未见变压器基础、有盖板的高压电缆沟和无盖板的高压电缆沟制作安装,请明确。

答:高压柜为上进上出,无电缆沟。

10、问:5.招标图纸中配电房首层地面标高是0.禅城区这边供电部门验收要求配电房首层地面要比室外高300mm,清单中未见地面填高,请明确。

答:首层配电房现状已经比室外高。

11、问:6.本工程涉及拆迁电房以及新建电房,另外电房土建基础,以上这些应该属于可分包范围,不符合施工实际情况,是否明确不允许分包?以上工程量是否必须有中标单位独立完成?

答:1.本项目允许分包,详见“二、澄清修改内容”内容。2.涉及电房土建基础的部分可不需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

12、问:本项目图纸智能配电系统拓扑图中有逆变电源、服务器、打印机、交换机,但清单没有。 1、请问智能配电系统拓扑图中的逆变电源、服务器、打印机、交换机是否在本工程范围内? 2、图纸没有标明智能配电系统拓扑图中服务器的位置,请问服务器是否放在电房内?还是其他什么地方?

答: 1、在本工程范围内(内含UPS,打印机,服务器,显示器……;另外交换机及采集 (略) 关箱内。)

2 智能化系统部分 拓扑图内设备分布情况

(1)、电脑主机(内含系统软件及相关授权)、打印机、不间断电源置于低压站房靠墙边位置

(2)、电房 (略) 关 (略) 关采集设备、交换机、电源等

(3)、图例IFM、仪表、开关 是盘柜厂安装于低压柜内的设备

(4)、图例综合继保、仪表、真空开关是盘柜厂安装于高压柜内的设备(虚框部分 )

13、问:1、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7.00分)----2.安全技术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其他安全)已含电力专业,同时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设置不合理,是否应改为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答:注册安全工程师与职称不为同一体系,同时具有此类证件有利于对本项目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设置合理。

14、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暂列金额(不含税金)是*.19元,但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内的暂列金额(不含税金)是*.25元,含税金才是*.19元。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暂列金额(不含税金)以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不含税金)*.25元为准。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11 分包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R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不允许

R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性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按招标人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经招标人同意后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的3.5 分包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3、补充本项目的《设备及材料品牌表》,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4日9时30分。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禅 (略) 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 5 月 17 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 5 月 17 日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设备及材料品牌表.pdf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略) 中医 (略) 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及10kv高压电缆工程)
标段(包)名称 (略) 中医 (略) 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及10kv高压电缆工程)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略) 中医 (略) 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及10kv高压电缆工程)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Z)WZ0004

项目名称: (略) 中医 (略) 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及10kv高压电缆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1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2月8日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4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1、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7.00分)----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0.5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2)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本小项累计最高得2分。设置是否不合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请修改。

答:项目技术负责人按其分工职责,涉及技术咨询、技术交底、工程质量、图纸会审、图纸设计、项目管理等方面内容,具有较高的技术职称及与设计有关的证件有利于对本项目实施,项目技术负责人设置合理。

2、问:2、图纸智能配电系统托扑图(图号:CY-*-24),图纸上是一整套配套系统,但清单量只有配线,请问,施工需要完善一整套系统还是只做配线?

答:需按图纸上一整套配套系统,详见第12条答复。

3、问:1、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7.00分)----技术负责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要求电力专业,为什么还设有电力专业负责人?设置是否不合理?

答:电力专业负责人负责具体的电力专业的具体工作,与技术负责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分工有所不同,设置电力专业负责人合理。

4、问: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序号50项,800KVA干式变压器(利旧),但图纸为新建。请问这个800KVA变压器是利用原有变压器还是需要新购置变压器?

答:利旧,旧变压器型号是*/10。

5、问:2、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设计联系单中变压器型号为SG(B)14,图纸中型号为SG(B)15。变压器实际无SG(B)15型号,请问新购的变压器是否应为SG(B)14?

答:不指定变压器的型号,但新购变压器需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20)节能评价值的要求,空载和负载损耗值不高于能效等级2级的规定。图纸上参考型号应是SC(G)B14)。

6、问:1.项目图纸上新建用户配电房是新建干式变压器*kvA,招标清单是利旧原有*kVA安装。禅城区这边供电部门验收要求干式变压器是SG(C)B11级以上,请问应如何处理,是否按新建*kvA,请明确。

答:利旧。

7、问:2.项目图纸上有智能配电系统1套,招标清单只有485通信线安装,清单未见智能配电系统安装清单,请明确。

答:需按图纸配置智能配电系统,详见第12条答复。

8、问:3.招标清单中未见首层引上二层的开孔(打洞),请明确。

答:需增加开孔。可按签证变更处理。

9、问:4.招标清单土建清单中只有有盖板的低压电缆沟和无盖板的低压电缆沟制作安装,清单未见变压器基础、有盖板的高压电缆沟和无盖板的高压电缆沟制作安装,请明确。

答:高压柜为上进上出,无电缆沟。

10、问:5.招标图纸中配电房首层地面标高是0.禅城区这边供电部门验收要求配电房首层地面要比室外高300mm,清单中未见地面填高,请明确。

答:首层配电房现状已经比室外高。

11、问:6.本工程涉及拆迁电房以及新建电房,另外电房土建基础,以上这些应该属于可分包范围,不符合施工实际情况,是否明确不允许分包?以上工程量是否必须有中标单位独立完成?

答:1.本项目允许分包,详见“二、澄清修改内容”内容。2.涉及电房土建基础的部分可不需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

12、问:本项目图纸智能配电系统拓扑图中有逆变电源、服务器、打印机、交换机,但清单没有。 1、请问智能配电系统拓扑图中的逆变电源、服务器、打印机、交换机是否在本工程范围内? 2、图纸没有标明智能配电系统拓扑图中服务器的位置,请问服务器是否放在电房内?还是其他什么地方?

答: 1、在本工程范围内(内含UPS,打印机,服务器,显示器……;另外交换机及采集 (略) 关箱内。)

2 智能化系统部分 拓扑图内设备分布情况

(1)、电脑主机(内含系统软件及相关授权)、打印机、不间断电源置于低压站房靠墙边位置

(2)、电房 (略) 关 (略) 关采集设备、交换机、电源等

(3)、图例IFM、仪表、开关 是盘柜厂安装于低压柜内的设备

(4)、图例综合继保、仪表、真空开关是盘柜厂安装于高压柜内的设备(虚框部分 )

13、问:1、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7.00分)----2.安全技术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其他安全)已含电力专业,同时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设置不合理,是否应改为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答:注册安全工程师与职称不为同一体系,同时具有此类证件有利于对本项目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设置合理。

14、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暂列金额(不含税金)是*.19元,但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内的暂列金额(不含税金)是*.25元,含税金才是*.19元。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暂列金额(不含税金)以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不含税金)*.25元为准。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11 分包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R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不允许

R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性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按招标人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经招标人同意后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的3.5 分包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3、补充本项目的《设备及材料品牌表》,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4日9时30分。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禅 (略) 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 5 月 17 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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