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电白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电白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电白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0 09:00:00,更正为:2024-05-23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5-20 09:00:00,更正为:2024-05-23 09:00:00。
原采购包1、采购包2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0.0分 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技术部分 | 服务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 (15.0分) | 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提供项目需求设计工作措施、抽检方案、服务团队安排、进度计划落实措施、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举措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5项内容:①提供项目需求设计工作措施、②抽检方案、③服务团队安排、④进度计划落实措施、⑤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举措,得8分,缺少其中1项,扣2分。 2.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合理全面、 (略) 到位,重难点突出分析到位;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 (1)5项内容均满足,得7分。 (2)4项内容均满足,得5分。 (3)3项内容均满足,得3分。 (4)2项内容均满足,得2分。 (5)1项内容均满足,得1分。 (6)其他情况,得0分。 |
项目技术人员资质(17.0分) |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并获得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学位的,得5分。 注: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或聘用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测专家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农产品检验员技能竞赛奖项,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可累计得分,最高得6分;本项满分得6分。 注: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拟投入抽样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或质量协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抽样员证:20人或以上得3分;10-19人得2分;5-9人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拟投入检验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或质量协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员证:20人或以上得3分;10-19人得2分;5-9人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应急服务保障 (10.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事件发生的预警措施、紧急突发事件保障措施、人员调配有效性、事后的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包含内容有4项:①事件发生的预警措施、②紧急突发事件保障措施、③人员调配有效性、④事后的保障措施,得4分,缺少其中1项,扣1分。 2.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准确合理,考虑全面可靠,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并有针对性作出响应,具体落实措施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 (1)4项内容均满足,得6分。 (2)3项内容均满足,得3分。 (3)2项内容均满足,得2分。 (4)1项内容均满足,得1分。 (5)其他情况,得0分。 | |
能力验证 (8.00分) | 供应商2021年至今,参与国内食品类能力验证,验证项目覆盖重金属、微生物、添加剂、品质、营养成分、毒素、有害物质、保健食品中的违法添加八个领域,并取得“通过”或“满意”结果得8分,少一个领域扣2分。 注:提供相关能力验证考核的结果通知单或结果通报或结果证书等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综合实力 (20.0分) | 1.供应商被认定为省级或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供应商具有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得6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政府 (略) 站公示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截 (略) 页地址,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为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或供应商具有特殊食品备案验证评价技术机构的;得5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相关部 (略) 上公示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截 (略) 页地址,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为省级或以上检测 (略) ,或具有食品安全 (略) 的;得5分。 注:提供相关部门文件复印件或政府 (略) 站公示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截 (略) 页地址,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具备开展食品检验员检验职业能力等级认定工作资质,或技术人员中具有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证书的;得4分。 注:提供职业技能管理单位出具的通知或批复文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同类业绩 (10.0分) | 供应商2021年至今,承担过政府监管部门委托的同类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及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实验室情况 (10.0分) | 主要的仪器设备应有: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2.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GC-MS-MS); 3.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LC-MS-MS);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6.氨基酸自动分析仪;7.荧光定量PCR仪。 注:以上仪器均具备的得5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提供上述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发票、现场图片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应具备食品冷藏、冷冻库用于存储样品,冷库合计容积在900立方米(不含)以上的,得5分;容积在600立方米(不含)至900立方米(含)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冷库建造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并提供能体现容积的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得分 (10.0分) |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 |
现采购包1、采购包2评分标准改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 技术部分6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技术部分 | 服务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 (18.0分) | 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提供项目需求设计工作措施、抽检方案、服务团队安排、进度计划落实措施、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举措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5项内容:①提供项目需求设计工作措施、②抽检方案、③服务团队安排、④进度计划落实措施、⑤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举措,得10分,缺少其中1项,扣2分。 2.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合理全面、 (略) 到位,重难点突出分析到位;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 (1)5项内容均满足,得8分。 (2)4项内容均满足,得6分。 (3)3项内容均满足,得4分。 (4)2项内容均满足,得2分。 (5)1项内容均满足,得1分。 (6)其他情况,得0分。 |
项目技术人员资质(22.0分) |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并获得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学位的,得6分。 注: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或聘用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测专家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农产品检验员技能竞赛奖项,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可累计得分,最高得6分;本项满分得6分。 注: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拟投入抽样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或质量协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抽样员证:20人或以上得5分;10-19人得3分;5-9人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拟投入检验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或质量协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员证:20人或以上得5分;10-19人得3分;5-9人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应急服务保障 (12.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事件发生的预警措施、紧急突发事件保障措施、人员调配有效性、事后的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包含内容有4项:①事件发生的预警措施、②紧急突发事件保障措施、③人员调配有效性、④事后的保障措施,得6分,缺少其中1项,扣1.5分。 2.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准确合理,考虑全面可靠,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并有针对性作出响应,具体落实措施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 (1)4项内容均满足,得6分。 (2)3项内容均满足,得4分。 (3)2项内容均满足,得2分。 (4)1项内容均满足,得1分。 (5)其他情况,得0分。 | |
能力验证 (8.00分) | 供应商2021年至今,参与国内食品类能力验证,验证项目覆盖重金属、微生物、添加剂、品质、营养成分、毒素、有害物质、保健食品中的违法添加八个领域,并取得“通过”或“满意”结果得8分,少一个领域扣1分。 注:提供相关能力验证考核的结果通知单或结果通报或结果证书等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后续服务方案(15.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后续服务承诺、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人员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内容有4项:后续服务承诺、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人员承诺,得8分,缺少其中1项,扣2分。 2.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准确合理,考虑全面可靠,能够全面理解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并有针对性作出响应,具体落实措施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 (1)4项内容均满足,得7分。 (2)3项内容均满足,得4分。 (3)2项内容均满足,得2分。 (4)1项内容均满足,得1分。 (5)其他情况,得0分。 |
同类业绩 (10.0分) | 供应商2021年至今,承担过政府监管部门委托的同类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及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实验室情况 (5.0分) | 主要的仪器设备应有: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2.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GC-MS-MS); 3.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LC-MS-MS);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6.氨基酸自动分析仪;7.荧光定量PCR仪。 注:以上仪器均具备的得5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提供上述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发票、现场图片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得分 (10.0分) |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7日
/
名 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电白区水东 (略) 188号
联系方式:0668-*
名 称:广东建曦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号2401房A01室
联系方式:0668-*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668-*
广东建曦 (略)
2024年05月1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电白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0 09:00:00,更正为:2024-05-23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5-20 09:00:00,更正为:2024-05-23 09:00:00。
原采购包1、采购包2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0.0分 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技术部分 | 服务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 (15.0分) | 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提供项目需求设计工作措施、抽检方案、服务团队安排、进度计划落实措施、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举措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5项内容:①提供项目需求设计工作措施、②抽检方案、③服务团队安排、④进度计划落实措施、⑤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举措,得8分,缺少其中1项,扣2分。 2.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合理全面、 (略) 到位,重难点突出分析到位;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 (1)5项内容均满足,得7分。 (2)4项内容均满足,得5分。 (3)3项内容均满足,得3分。 (4)2项内容均满足,得2分。 (5)1项内容均满足,得1分。 (6)其他情况,得0分。 |
项目技术人员资质(17.0分) |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并获得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学位的,得5分。 注: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或聘用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测专家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农产品检验员技能竞赛奖项,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可累计得分,最高得6分;本项满分得6分。 注: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拟投入抽样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或质量协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抽样员证:20人或以上得3分;10-19人得2分;5-9人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拟投入检验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或质量协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员证:20人或以上得3分;10-19人得2分;5-9人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应急服务保障 (10.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事件发生的预警措施、紧急突发事件保障措施、人员调配有效性、事后的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包含内容有4项:①事件发生的预警措施、②紧急突发事件保障措施、③人员调配有效性、④事后的保障措施,得4分,缺少其中1项,扣1分。 2.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准确合理,考虑全面可靠,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并有针对性作出响应,具体落实措施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 (1)4项内容均满足,得6分。 (2)3项内容均满足,得3分。 (3)2项内容均满足,得2分。 (4)1项内容均满足,得1分。 (5)其他情况,得0分。 | |
能力验证 (8.00分) | 供应商2021年至今,参与国内食品类能力验证,验证项目覆盖重金属、微生物、添加剂、品质、营养成分、毒素、有害物质、保健食品中的违法添加八个领域,并取得“通过”或“满意”结果得8分,少一个领域扣2分。 注:提供相关能力验证考核的结果通知单或结果通报或结果证书等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综合实力 (20.0分) | 1.供应商被认定为省级或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供应商具有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得6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政府 (略) 站公示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截 (略) 页地址,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为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或供应商具有特殊食品备案验证评价技术机构的;得5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相关部 (略) 上公示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截 (略) 页地址,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为省级或以上检测 (略) ,或具有食品安全 (略) 的;得5分。 注:提供相关部门文件复印件或政府 (略) 站公示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截 (略) 页地址,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具备开展食品检验员检验职业能力等级认定工作资质,或技术人员中具有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证书的;得4分。 注:提供职业技能管理单位出具的通知或批复文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同类业绩 (10.0分) | 供应商2021年至今,承担过政府监管部门委托的同类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及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实验室情况 (10.0分) | 主要的仪器设备应有: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2.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GC-MS-MS); 3.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LC-MS-MS);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6.氨基酸自动分析仪;7.荧光定量PCR仪。 注:以上仪器均具备的得5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提供上述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发票、现场图片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应具备食品冷藏、冷冻库用于存储样品,冷库合计容积在900立方米(不含)以上的,得5分;容积在600立方米(不含)至900立方米(含)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冷库建造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并提供能体现容积的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得分 (10.0分) |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 |
现采购包1、采购包2评分标准改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 技术部分6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技术部分 | 服务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 (18.0分) | 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提供项目需求设计工作措施、抽检方案、服务团队安排、进度计划落实措施、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举措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5项内容:①提供项目需求设计工作措施、②抽检方案、③服务团队安排、④进度计划落实措施、⑤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举措,得10分,缺少其中1项,扣2分。 2.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合理全面、 (略) 到位,重难点突出分析到位;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 (1)5项内容均满足,得8分。 (2)4项内容均满足,得6分。 (3)3项内容均满足,得4分。 (4)2项内容均满足,得2分。 (5)1项内容均满足,得1分。 (6)其他情况,得0分。 |
项目技术人员资质(22.0分) |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并获得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学位的,得6分。 注: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或聘用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测专家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农产品检验员技能竞赛奖项,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可累计得分,最高得6分;本项满分得6分。 注: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拟投入抽样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或质量协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抽样员证:20人或以上得5分;10-19人得3分;5-9人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拟投入检验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或质量协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员证:20人或以上得5分;10-19人得3分;5-9人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应急服务保障 (12.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事件发生的预警措施、紧急突发事件保障措施、人员调配有效性、事后的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包含内容有4项:①事件发生的预警措施、②紧急突发事件保障措施、③人员调配有效性、④事后的保障措施,得6分,缺少其中1项,扣1.5分。 2.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准确合理,考虑全面可靠,能够全面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并有针对性作出响应,具体落实措施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 (1)4项内容均满足,得6分。 (2)3项内容均满足,得4分。 (3)2项内容均满足,得2分。 (4)1项内容均满足,得1分。 (5)其他情况,得0分。 | |
能力验证 (8.00分) | 供应商2021年至今,参与国内食品类能力验证,验证项目覆盖重金属、微生物、添加剂、品质、营养成分、毒素、有害物质、保健食品中的违法添加八个领域,并取得“通过”或“满意”结果得8分,少一个领域扣1分。 注:提供相关能力验证考核的结果通知单或结果通报或结果证书等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后续服务方案(15.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后续服务承诺、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人员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内容有4项:后续服务承诺、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人员承诺,得8分,缺少其中1项,扣2分。 2.根据提供的每项内容是否满足“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准确合理,考虑全面可靠,能够全面理解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并有针对性作出响应,具体落实措施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的要求进行评审。 (1)4项内容均满足,得7分。 (2)3项内容均满足,得4分。 (3)2项内容均满足,得2分。 (4)1项内容均满足,得1分。 (5)其他情况,得0分。 |
同类业绩 (10.0分) | 供应商2021年至今,承担过政府监管部门委托的同类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及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实验室情况 (5.0分) | 主要的仪器设备应有: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2.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GC-MS-MS); 3.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LC-MS-MS);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6.氨基酸自动分析仪;7.荧光定量PCR仪。 注:以上仪器均具备的得5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提供上述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发票、现场图片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得分 (10.0分) |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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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电白区水东 (略) 188号
联系方式:0668-*
名 称:广东建曦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号2401房A01室
联系方式:0668-*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668-*
广东建曦 (略)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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