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2024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2024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GL24G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越秀区分局2024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0 10:30:00,更正为:2024-06-05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20 10:30:00,更正为:2024-06-05 10:00:00。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其他”中原文:“3、样品须与投标文件分开,每个样品必须按照本项目附件《投标样品清单》标识清楚。”,修改为:“3、样品须与投标文件分开,每个样品必须按照本项目附件《实物样品要求表》标识清楚。”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附 一:辅警服装”的“序号11及序号12”中原文:“(二)颜色:深灰色”删除。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附 一:辅警服装”的“序号14”中原文:“本《附表一:辅警服装》序号2-13中货物涉及拉链的:(1)▲货物为鞋类的该货物拉链应符合《金属拉链》(QB/T 2171-2014)或《注塑拉链》(QB/T 2172-2014);(2)▲除鞋类货物,其他涉及拉链的货物应符合《注塑拉链》(QB/T 2172-2014)或《《尼龙拉链》(QB/T 2173-2014)。”修改为:“▲本《附表一:辅警服装》序号2-13中货物涉及拉链的:涉及拉链的货物应符合《注塑拉链》(QB/T 2172-2014)或《《尼龙拉链》(QB/T 2173-2014)。”。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的“样品所体现的质量情况”中原文:“(1)样品的产品款式、设计总体效果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修改为:“(1)样品的产品款式、设计总体效果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 原文:“(1)样品的手感非常舒适,目视做工非常精细、无线头,得5分”修改为:“(1)样品的手感非常舒适,目视做工非常精细、无线头,得4分”; 原文:“(1)样品的质量可靠、结实,人力破坏造成损伤度不高,得5分”修改为“(1)样品的质量可靠、结实,人力破坏造成损伤度不高,得4分”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的“综合信用分”中原文:“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 (略) 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 (略) 网站-信用信息-广州 (略) 2.0” 进行核实, (略) 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修改为:“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 (略) 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 (略) 网站-信用信息-广州 (略) 3.0” 进行核实, (略) 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长袖黑T恤”及“12、短袖黑T恤”中原文:“(二)颜色:深灰色”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7日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名 称: (略) 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地 址: (略) 越秀 (略) 295号
联系方式:020-*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天 (略) 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825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 话:020-*-825
广东 (略)
2024年05月1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GL24G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越秀区分局2024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0 10:30:00,更正为:2024-06-05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20 10:30:00,更正为:2024-06-05 10:00:00。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其他”中原文:“3、样品须与投标文件分开,每个样品必须按照本项目附件《投标样品清单》标识清楚。”,修改为:“3、样品须与投标文件分开,每个样品必须按照本项目附件《实物样品要求表》标识清楚。”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附 一:辅警服装”的“序号11及序号12”中原文:“(二)颜色:深灰色”删除。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附 一:辅警服装”的“序号14”中原文:“本《附表一:辅警服装》序号2-13中货物涉及拉链的:(1)▲货物为鞋类的该货物拉链应符合《金属拉链》(QB/T 2171-2014)或《注塑拉链》(QB/T 2172-2014);(2)▲除鞋类货物,其他涉及拉链的货物应符合《注塑拉链》(QB/T 2172-2014)或《《尼龙拉链》(QB/T 2173-2014)。”修改为:“▲本《附表一:辅警服装》序号2-13中货物涉及拉链的:涉及拉链的货物应符合《注塑拉链》(QB/T 2172-2014)或《《尼龙拉链》(QB/T 2173-2014)。”。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的“样品所体现的质量情况”中原文:“(1)样品的产品款式、设计总体效果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修改为:“(1)样品的产品款式、设计总体效果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 原文:“(1)样品的手感非常舒适,目视做工非常精细、无线头,得5分”修改为:“(1)样品的手感非常舒适,目视做工非常精细、无线头,得4分”; 原文:“(1)样品的质量可靠、结实,人力破坏造成损伤度不高,得5分”修改为“(1)样品的质量可靠、结实,人力破坏造成损伤度不高,得4分”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的“综合信用分”中原文:“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 (略) 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 (略) 网站-信用信息-广州 (略) 2.0” 进行核实, (略) 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修改为:“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 (略) 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 (略) 网站-信用信息-广州 (略) 3.0” 进行核实, (略) 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长袖黑T恤”及“12、短袖黑T恤”中原文:“(二)颜色:深灰色”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7日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名 称: (略) 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地 址: (略) 越秀 (略) 295号
联系方式:020-*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天 (略) 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825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 话:020-*-825
广东 (略)
2024年05月1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