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中小学教育集团2024春季学期部分校本培训更正公告
南通市城中小学教育集团2024春季学期部分校本培训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中小学教育集团2024春季学期部分校本培训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17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如为法定代表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如为授权委托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失信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供应商需为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7.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如为法定代表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如为授权委托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失信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供应商需为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城中小学校
地 址: (略) (略) 28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五、附件无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中小学教育集团2024春季学期部分校本培训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17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如为法定代表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如为授权委托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失信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供应商需为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7.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如为法定代表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如为授权委托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失信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供应商需为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城中小学校
地 址: (略) (略) 28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五、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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