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中小学教育集团2024春季学期部分校本培训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通市城中小学教育集团2024春季学期部分校本培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中小学教育集团2024春季学期部分校本培训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如为法定代表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如为授权委托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失信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供应商需为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7.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如为法定代表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如为授权委托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失信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供应商需为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中小学校

地 址: (略) (略) 28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五、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中小学教育集团2024春季学期部分校本培训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如为法定代表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如为授权委托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失信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供应商需为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7.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如为法定代表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如为授权委托人前来应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失信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供应商需为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4年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中小学校

地 址: (略) (略) 28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五、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