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经开区科技区块低碳园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桃源街道区块雨污水改造工程二期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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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经开区科技区块低碳园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桃源街道区块雨污水改造工程二期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65,197,69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细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关于宁海经开区科技区块低碳园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桃源街道区块雨污水改造工程(二期)的澄清修改公告(02)


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澄清

因系统升级原因,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P136中“投标函附录”新增备注要求:“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以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函附录为准或以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为准,两者均可”。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次补充文件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于2024年5月20日14:00时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招标(代理)人。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65,197,69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细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关于宁海经开区科技区块低碳园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桃源街道区块雨污水改造工程(二期)的澄清修改公告(02)


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澄清

因系统升级原因,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P136中“投标函附录”新增备注要求:“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以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函附录为准或以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为准,两者均可”。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次补充文件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于2024年5月20日14:00时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招标(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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