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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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宿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宿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1: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晨
项目联系电话 0527-*
采购单位 (略) 宿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宿 (略) 8号众安建设大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宿城区凯林瑞浙江大厦商业办公(开元颐居酒店旁)11楼11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QHS-C2024-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承保服务方案措施的评审标准:

承保服务方案措施

9.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承保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上门服务、简化索赔手续、结案速度、特色服务及超值服务。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现更正为:

承保服务方案措施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承保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上门服务、简化索赔手续、结案速度、特色服务及超值服务。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2.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理赔服务方案措施的评审标准:

理赔服务方案措施

9.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理赔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现更正为:

理赔服务方案措施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理赔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3.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保险宣传的评审标准:

保险宣传

9.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险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形式、宣传方案。注重保险宣传,让投保人家喻户晓,理赔方式宣传到户、到人,增加安全防范宣传举措,宣传服务形式多样、具体,能达到宣传目的并将保单送至被保人,能够详细地告知保险范围、赔偿限额、报案方式及监督联系电话等,得9分;较注重保险宣传,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服务形式单一,将保单送至被保人时无法详细地告知保险范围、赔偿限额、报案方式及监督联系电话等,得 5分;宣传服务形式单一,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现更正为:

保险宣传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保险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形式、宣传方案。注重保险宣传,让投保人家喻户晓,理赔方式宣传到户、到人,增加安全防范宣传举措,宣传服务形式多样、具体,能达到宣传目的并将保单送至被保人,能够详细地告知保险范围、赔偿限额、报案方式及监督联系电话等,得10分;较注重保险宣传,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服务形式单一,将保单送至被保人时无法详细地告知保险范围、赔偿限额、报案方式及监督联系电话等,得 7分;宣传服务形式单一,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4.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项目组人员的评审标准:

项目组人员

15.00

成立本项目专项服务团队,由投标人机构副总以上领导担任组长。

1.服务团队配备人员>10(不含)人,得5分;配备人员 10(含)-6(含)人得 3分,配备人员 6-3(含)人得 1 分;不足3人不得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具有医学专业服务人员的,每有1人加0.5分,最高加10分。

注:以上人员信息须在项目人员中详细列明,并提供学历证书或医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电子件及2023年10月(含)以来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项目组人员

10.00分

成立本项目专项服务团队,由投标人机构副总以上领导担任组长。

服务团队配备人员>10(不含)人,得10分;配备人员 10(含)-6(含)人得5分,配备人员 6-3(含)人得1分;不足3人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信息须在项目人员中详细列明,并提供2023年10月(含)以来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否则不得分。

5.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售后服务的评审标准:

售后服务

8.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式、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切合实际,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8分; 有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保障能力一般,较为切合实际,能够满足采购要求,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表述有偏差,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较差,与实际有一定的切合度,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现更正为:

售后服务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式、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切合实际,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10分; 有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保障能力一般,较为切合实际,能够满足采购要求,得7分;售后服务方案表述有偏差,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较差,与实际有一定的切合度,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6.磋商文件中“投标人”均替换“供应商”。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宿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宿城 (略) 1号11楼

联系人:李耀武

联系电话:0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人:范雯雯

联系电话:0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雯雯(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更正后文件)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doc
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更正公告】——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宿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宿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1: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晨
项目联系电话 0527-*
采购单位 (略) 宿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宿 (略) 8号众安建设大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宿城区凯林瑞浙江大厦商业办公(开元颐居酒店旁)11楼11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QHS-C2024-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承保服务方案措施的评审标准:

承保服务方案措施

9.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承保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上门服务、简化索赔手续、结案速度、特色服务及超值服务。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现更正为:

承保服务方案措施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承保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上门服务、简化索赔手续、结案速度、特色服务及超值服务。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2.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理赔服务方案措施的评审标准:

理赔服务方案措施

9.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理赔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现更正为:

理赔服务方案措施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理赔服务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人力投入和资源融合上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方案及措施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高,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3.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保险宣传的评审标准:

保险宣传

9.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险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形式、宣传方案。注重保险宣传,让投保人家喻户晓,理赔方式宣传到户、到人,增加安全防范宣传举措,宣传服务形式多样、具体,能达到宣传目的并将保单送至被保人,能够详细地告知保险范围、赔偿限额、报案方式及监督联系电话等,得9分;较注重保险宣传,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服务形式单一,将保单送至被保人时无法详细地告知保险范围、赔偿限额、报案方式及监督联系电话等,得 5分;宣传服务形式单一,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现更正为:

保险宣传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保险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形式、宣传方案。注重保险宣传,让投保人家喻户晓,理赔方式宣传到户、到人,增加安全防范宣传举措,宣传服务形式多样、具体,能达到宣传目的并将保单送至被保人,能够详细地告知保险范围、赔偿限额、报案方式及监督联系电话等,得10分;较注重保险宣传,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服务形式单一,将保单送至被保人时无法详细地告知保险范围、赔偿限额、报案方式及监督联系电话等,得 7分;宣传服务形式单一,但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4.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项目组人员的评审标准:

项目组人员

15.00

成立本项目专项服务团队,由投标人机构副总以上领导担任组长。

1.服务团队配备人员>10(不含)人,得5分;配备人员 10(含)-6(含)人得 3分,配备人员 6-3(含)人得 1 分;不足3人不得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具有医学专业服务人员的,每有1人加0.5分,最高加10分。

注:以上人员信息须在项目人员中详细列明,并提供学历证书或医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电子件及2023年10月(含)以来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项目组人员

10.00分

成立本项目专项服务团队,由投标人机构副总以上领导担任组长。

服务团队配备人员>10(不含)人,得10分;配备人员 10(含)-6(含)人得5分,配备人员 6-3(含)人得1分;不足3人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信息须在项目人员中详细列明,并提供2023年10月(含)以来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否则不得分。

5.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三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详细评审中售后服务的评审标准:

售后服务

8.0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式、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切合实际,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8分; 有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保障能力一般,较为切合实际,能够满足采购要求,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表述有偏差,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较差,与实际有一定的切合度,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现更正为:

售后服务

10.0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式、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切合实际,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10分; 有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保障能力一般,较为切合实际,能够满足采购要求,得7分;售后服务方案表述有偏差,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较差,与实际有一定的切合度,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6.磋商文件中“投标人”均替换“供应商”。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宿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宿城 (略) 1号11楼

联系人:李耀武

联系电话:0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人:范雯雯

联系电话:0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雯雯(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更正后文件)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doc
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更正公告】——宿城区2024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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