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资审答疑及澄清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资审答疑及澄清公告

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资审答疑及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 (略) 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A*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交通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其他
相关公告

各申请人:

长 (略) 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申请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规定时间(2024年05月17日17:00)截止,申请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及澄清文件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本项目申请人答疑进行回复,具体如下:

一、资格预审文件P3页、P15页对申请人财务要求:“最近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每年均为盈利。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要求”。我方部分联合体成员单位暂无2023年财务报告,请问无2023年财务报表的部分联合体成员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是否满足要求?

二、因我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暂未办理完成,是否能以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审查申请?

问题一问题二答:可以

三、资格预审文件P3页、P15页对申请人财务要求:“最近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每年均为盈利。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要求”。我方一家联合体成员财务数据均为0,无亏损,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可以

四、资格预审文件P5页,资格预审公告3.2款第(4)条“联合体各 (略) 的控股股东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文件编制和协议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协议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在资格预审文件P37页“三、联合体协议书”中写明了:“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资人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请问资格预审文件P5页资格预审公告3.2款第(4)条要求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应改为“联合体协议书”?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五、资格预审文件P19页申请人须知附表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略) 总经理、项目公司总工程师2人有要求,且下方注明了“3、如投标人中标, (略) (略) 的其他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工程、合约、财务、融资、协调、质量、技术、物资供应等主管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应不少于管理人员总数的65%,具有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占工程技术人员总数的70%以上)”
在资格预审文件P51页《表2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要求:“1.本表中 (略) 任职的其他主要人员,包括工程、合约、财务、融资、协调、质量、技术、物资供应等主管人员”在资格预审文件P52页《表3 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本表填写的主要人员应与表2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和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请问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是否按申请人须知附表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略) (略) 总工程师2人即可,其他人员待中标后,项目公司成立前再提供?
答:资格审查阶段人员要求按资格预审公告3.1.6的规定提供。

六、资格预审文件P51页、P52页第一行多了“1.1.1.”、“1.1.2.”的文字,请问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是否可删除?
答:可以

七、资格预审文件P35页《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注: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我方为联合体投标,请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仅由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可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八、请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的“封面”、“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下方落款“申请人:(盖单位章)”和下方需填写的“电话”、“传真”、“申请人地址”等,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全称和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答:可以

九、资格预审文件P36页,《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请问是否可以采用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答:可以采用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十、资格预审文件P13页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资格预审电子申请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申请人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章的地方,申请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请问《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采用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答:可以采用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P16页《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和P47页《表6 商业信誉表》中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信誉情况作出说明,并附相应证明(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的彩色复印件”。请问《表6 商业信誉表》处,是否仅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个证明材料,其他财务、投标资格等情况用说明响应即可?
答:可以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P36页《授权委托书》注明了“如果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若我公司采用法定代表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问是否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答:如申请人采用法定代表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授权公司其他人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的授权委托书格式空白处可打“/”。
十三、资格预审文件P19页附录6“2. (略) (略) 总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略) (略) 总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招标文件P52页表3“注3. (略) (略) 总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略) (略) 总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业主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存在冲突。是否可以理解为: (略) (略) 总工程师如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即可。

答: (略) (略) 总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略) (略) 总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业主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撤离该项目,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0日


长吉高速公路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资审答疑及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 (略) 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A*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交通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其他
相关公告

各申请人:

长 (略) 长沙至安化段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申请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规定时间(2024年05月17日17:00)截止,申请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及澄清文件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本项目申请人答疑进行回复,具体如下:

一、资格预审文件P3页、P15页对申请人财务要求:“最近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每年均为盈利。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要求”。我方部分联合体成员单位暂无2023年财务报告,请问无2023年财务报表的部分联合体成员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是否满足要求?

二、因我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暂未办理完成,是否能以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审查申请?

问题一问题二答:可以

三、资格预审文件P3页、P15页对申请人财务要求:“最近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每年均为盈利。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要求”。我方一家联合体成员财务数据均为0,无亏损,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可以

四、资格预审文件P5页,资格预审公告3.2款第(4)条“联合体各 (略) 的控股股东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文件编制和协议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协议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在资格预审文件P37页“三、联合体协议书”中写明了:“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资人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请问资格预审文件P5页资格预审公告3.2款第(4)条要求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应改为“联合体协议书”?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五、资格预审文件P19页申请人须知附表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略) 总经理、项目公司总工程师2人有要求,且下方注明了“3、如投标人中标, (略) (略) 的其他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工程、合约、财务、融资、协调、质量、技术、物资供应等主管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应不少于管理人员总数的65%,具有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占工程技术人员总数的70%以上)”
在资格预审文件P51页《表2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要求:“1.本表中 (略) 任职的其他主要人员,包括工程、合约、财务、融资、协调、质量、技术、物资供应等主管人员”在资格预审文件P52页《表3 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本表填写的主要人员应与表2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和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请问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是否按申请人须知附表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略) (略) 总工程师2人即可,其他人员待中标后,项目公司成立前再提供?
答:资格审查阶段人员要求按资格预审公告3.1.6的规定提供。

六、资格预审文件P51页、P52页第一行多了“1.1.1.”、“1.1.2.”的文字,请问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是否可删除?
答:可以

七、资格预审文件P35页《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注: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我方为联合体投标,请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仅由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可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八、请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的“封面”、“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下方落款“申请人:(盖单位章)”和下方需填写的“电话”、“传真”、“申请人地址”等,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全称和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答:可以

九、资格预审文件P36页,《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请问是否可以采用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答:可以采用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十、资格预审文件P13页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资格预审电子申请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申请人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章的地方,申请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请问《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采用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答:可以采用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P16页《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和P47页《表6 商业信誉表》中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信誉情况作出说明,并附相应证明(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的彩色复印件”。请问《表6 商业信誉表》处,是否仅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个证明材料,其他财务、投标资格等情况用说明响应即可?
答:可以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P36页《授权委托书》注明了“如果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若我公司采用法定代表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问是否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答:如申请人采用法定代表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授权公司其他人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的授权委托书格式空白处可打“/”。
十三、资格预审文件P19页附录6“2. (略) (略) 总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略) (略) 总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招标文件P52页表3“注3. (略) (略) 总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略) (略) 总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业主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存在冲突。是否可以理解为: (略) (略) 总工程师如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即可。

答: (略) (略) 总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略) (略) 总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业主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撤离该项目,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