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社会福利院保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淮安市社会福利院保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保洁服务项目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17: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淮阴 (略) 5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清江 (略) 1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飞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ZCG-C2024-0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中:
(1)价格部分
1、价格:20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
现修改为:
1、价格:10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
(2)商务部分第(2)条: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 (略) 级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得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自2023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现修改为: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 (略) 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自2023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3)商务部分增加第(6)条款,内容为:
(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服务人员具有养老护理员(高级工)证书的,每有一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3、其他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
2024-05-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调整为:2024年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淮阴 (略) 555号
联系人:宋礼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清江 (略) 16号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淮阴 (略) 555号
联系人:宋礼锋
联系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保洁服务项目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17: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淮阴 (略) 5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清江 (略) 1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飞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ZCG-C2024-0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中:
(1)价格部分
1、价格:20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
现修改为:
1、价格:10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
(2)商务部分第(2)条: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 (略) 级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得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自2023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现修改为: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 (略) 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自2023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3)商务部分增加第(6)条款,内容为:
(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服务人员具有养老护理员(高级工)证书的,每有一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3、其他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
2024-05-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调整为:2024年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淮阴 (略) 555号
联系人:宋礼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清江 (略) 16号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淮阴 (略) 555号
联系人:宋礼锋
联系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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