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照明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14: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赛男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照明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丰 (略) 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淀 (略) 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层5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5-11 14:12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sjzfcggg/s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 (略) 168号亚朵酒店会议室。
现变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 (略) 168号亚朵酒店会议室。
二、原文件内:
付款条件:
自合同生效之日 30 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首付款;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委托人委托审计单位完成结算评审,以双方确认的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尾款,同时供应商向委托人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3%,保修期1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资金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9.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首付款;
9.2当工作完成至总工作量的70%,且财政资金批复后,由卖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买方审核确认后向卖方支付(含首付款)至合同价款的70%;
9.3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买方委托审计单位完成结算评审,以双方确认的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尾款,同时卖方向买方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3%,保修期1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资金时间为准)。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4-05-21 13: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 (略) 丰 (略) 2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诚 (略)
地 址: (略) 海淀 (略) 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层509
联系方式:王赛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赛男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照明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14: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赛男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照明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丰 (略) 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淀 (略) 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层5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5-11 14:12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sjzfcggg/s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 (略) 168号亚朵酒店会议室。
现变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 (略) 168号亚朵酒店会议室。
二、原文件内:
付款条件:
自合同生效之日 30 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首付款;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委托人委托审计单位完成结算评审,以双方确认的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尾款,同时供应商向委托人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3%,保修期1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资金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9.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首付款;
9.2当工作完成至总工作量的70%,且财政资金批复后,由卖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买方审核确认后向卖方支付(含首付款)至合同价款的70%;
9.3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买方委托审计单位完成结算评审,以双方确认的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尾款,同时卖方向买方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3%,保修期1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资金时间为准)。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4-05-21 13: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 (略) 丰 (略) 2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诚 (略)
地 址: (略) 海淀 (略) 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层509
联系方式:王赛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赛男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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