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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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照明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14:1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赛男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照明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丰 (略) 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淀 (略) 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层5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5-11 14:12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sjzfcggg/s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 (略) 168号亚朵酒店会议室。

现变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 (略) 168号亚朵酒店会议室。

二、原文件内:

付款条件:

自合同生效之日 30 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首付款;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委托人委托审计单位完成结算评审,以双方确认的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尾款,同时供应商向委托人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3%,保修期1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资金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9.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首付款;

9.2当工作完成至总工作量的70%,且财政资金批复后,由卖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买方审核确认后向卖方支付(含首付款)至合同价款的70%;

9.3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买方委托审计单位完成结算评审,以双方确认的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尾款,同时卖方向买方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3%,保修期1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资金时间为准)。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4-05-21 13: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 (略) 丰 (略) 2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诚 (略)             

地 址: (略) 海淀 (略) 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层509            

联系方式:王赛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赛男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照明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14:1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赛男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照明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丰 (略) 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淀 (略) 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层5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灯井盖隐患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5-11 14:12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sjzfcggg/s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 (略) 168号亚朵酒店会议室。

现变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 (略) 168号亚朵酒店会议室。

二、原文件内:

付款条件:

自合同生效之日 30 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首付款;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委托人委托审计单位完成结算评审,以双方确认的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尾款,同时供应商向委托人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3%,保修期1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资金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9.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首付款;

9.2当工作完成至总工作量的70%,且财政资金批复后,由卖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买方审核确认后向卖方支付(含首付款)至合同价款的70%;

9.3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买方委托审计单位完成结算评审,以双方确认的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尾款,同时卖方向买方交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3%,保修期1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资金时间为准)。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4-05-21 13: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 (略) 丰 (略) 2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诚 (略)             

地 址: (略) 海淀 (略) 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5层509            

联系方式:王赛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赛男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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