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五食材全品类第1次澄清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五食材全品类第1次澄清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五食材全品类第1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五食材全品类 | ||
项目编号 | CSCG*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湘江新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相关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五食材全品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4-04-28 16:4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2.2.1报价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投标报价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1- 综合报价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综合报价率)×30。 备注: (1)综合报价率计算公式详见分项报价表。综合报价率仅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不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投标人所报的的每标段结算费率进行结算。 (2)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 | 30 |
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投标报价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综合报价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综合报价率×30。 备注: (1)综合报价率计算公式详见分项报价表。综合报价率仅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不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每标段所报实际费率进行结算。 (2)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 | 3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5-23 09:00 | 2024-06-07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3 09:00 | 2024-06-07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4-05-23 09:00 | 2024-06-07 09: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 |
联系人:刘先生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岳 (略) 850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 (略) |
联系人:汪协成、陈勇、朱锐、周玲丹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岳麓区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三楼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五食材全品类第1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五食材全品类 | ||
项目编号 | CSCG*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湘江新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相关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五食材全品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4-04-28 16:4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2.2.1报价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投标报价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1- 综合报价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综合报价率)×30。 备注: (1)综合报价率计算公式详见分项报价表。综合报价率仅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不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投标人所报的的每标段结算费率进行结算。 (2)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 | 30 |
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投标报价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综合报价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综合报价率×30。 备注: (1)综合报价率计算公式详见分项报价表。综合报价率仅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不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每标段所报实际费率进行结算。 (2)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 | 3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5-23 09:00 | 2024-06-07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3 09:00 | 2024-06-07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4-05-23 09:00 | 2024-06-07 09: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 |
联系人:刘先生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岳 (略) 850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 (略) |
联系人:汪协成、陈勇、朱锐、周玲丹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岳麓区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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