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2024年高中学生心理及生涯规划设施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2024年高中学生心理及生涯规划设施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高中学生心理及生涯规划设施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2.6.2.1合同分包:
采购包1:分包比例21.28%,分包履行的内容: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①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主题文化氛围营造”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②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生涯/心理书籍”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拟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提供拟分包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2:分包比例25.71%,分包履行的内容: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①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主题文化氛围营造”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②投标人拟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提供拟分包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采购包1:分包比例21.63%,分包履行的内容: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①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主题文化氛围营造”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②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生涯/心理书籍、心理挂图”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5.*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拟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提供拟分包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2:分包比例25.86%,分包履行的内容: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①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主题文化氛围营造”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②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心理挂图”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0.*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拟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提供拟分包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1日
计划备案编号:**[2024]*;
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其他信息化设备;
监督单位: (略) 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采购预算:01包:预算金额(元): *.00;最高限价(元): *.00元
02包:预算金额(元): *.00元;最高限价(元): *.00元
名称: (略) 锦江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地址: (略) 锦江区武成大街181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成 (略)
地址: (略) 市本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S1区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兰岚、毛涛、刘燕、郑杰、蒋德林
电话:028-*
四川成 (略)
2024年05月2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高中学生心理及生涯规划设施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2.6.2.1合同分包:
采购包1:分包比例21.28%,分包履行的内容: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①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主题文化氛围营造”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②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生涯/心理书籍”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拟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提供拟分包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2:分包比例25.71%,分包履行的内容: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①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主题文化氛围营造”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②投标人拟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提供拟分包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采购包1:分包比例21.63%,分包履行的内容: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①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主题文化氛围营造”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②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生涯/心理书籍、心理挂图”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5.*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拟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提供拟分包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2:分包比例25.86%,分包履行的内容: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①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主题文化氛围营造”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②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心理挂图”允许分包履行,金额不超过0.*元,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拟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提供拟分包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履行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1日
计划备案编号:**[2024]*;
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其他信息化设备;
监督单位: (略) 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采购预算:01包:预算金额(元): *.00;最高限价(元): *.00元
02包:预算金额(元): *.00元;最高限价(元): *.00元
名称: (略) 锦江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地址: (略) 锦江区武成大街181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成 (略)
地址: (略) 市本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S1区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兰岚、毛涛、刘燕、郑杰、蒋德林
电话:028-*
四川成 (略)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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