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四次招标变更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四次招标变更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哈采中质函[2024]039)
黑龙江 (略) :
你单位对我中心组织的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四次)采购(项目编号:[**)提出的《质疑函》收悉,于2024年5月13日受理。我单位于2024年5月20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针对质疑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复审查证,现将质 (略) :
一、质疑事项
1.中标供应商黑龙江佳缘雅诺 (略) 中标金额低于成本报价,应按投标无效处理。
2.你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及要求,商务部分应得满分(满分10分),评审专家违反“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未依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及要求进行评分,评审结果无效,本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二、质疑事项核实情况
1.经复查,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供应商黑龙江佳缘雅诺 (略)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复查现场,该公司授权代表提供了书面成本测算说明,并承诺对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无法认定中标供应商黑龙江佳缘雅诺 (略) 存在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报价的情况。质疑事项1不成立。
2.评标委员会确认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分的, (略)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提供企业至开标截止日期一年内财务审计报告”的要求,因此未得分。质疑事项2不成立。
三、质疑处理结论
综上所述,原评标委员会认定质疑事项1、2不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采购人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经办人:王佳丽;联系电话:0451-*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5月21日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哈采中质函[2024]039)
黑龙江 (略) :
你单位对我中心组织的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四次)采购(项目编号:[**)提出的《质疑函》收悉,于2024年5月13日受理。我单位于2024年5月20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针对质疑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复审查证,现将质 (略) :
一、质疑事项
1.中标供应商黑龙江佳缘雅诺 (略) 中标金额低于成本报价,应按投标无效处理。
2.你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及要求,商务部分应得满分(满分10分),评审专家违反“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未依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及要求进行评分,评审结果无效,本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二、质疑事项核实情况
1.经复查,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供应商黑龙江佳缘雅诺 (略)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复查现场,该公司授权代表提供了书面成本测算说明,并承诺对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无法认定中标供应商黑龙江佳缘雅诺 (略) 存在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报价的情况。质疑事项1不成立。
2.评标委员会确认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分的, (略)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提供企业至开标截止日期一年内财务审计报告”的要求,因此未得分。质疑事项2不成立。
三、质疑处理结论
综上所述,原评标委员会认定质疑事项1、2不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采购人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经办人:王佳丽;联系电话:0451-*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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