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光泽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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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光泽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招标/资审公告

福建省光泽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更正公告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建省光泽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招标编号:E*4001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二、“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如有时)”下方注:2和3予以删除。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上中标结果公示( (略) 站原始页面下载打印件或截图, (略) 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可以是关键页面)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表6.4.1.8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应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表6.4.1.8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2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应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6、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及时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支援能力(本项目突发紧急情况指自然灾害事故、施工现场事故等情况),投标人在180分钟(含) (略) 总部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应急设备车辆到场支援应对突发情况得3分;180分钟以上,210分钟(含) (略) 总部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应急设备车辆到场支援应对突发情况得2分;2 (略) 总部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应急设备车辆到场支援应对突发情况得1分。注:本项现场地址为: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略) 总部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 总部到现场时间证明的相关资料(用百度或高德地图等导航工具,步行或驾车到达现场的时间截图材料),以上复印件材料必须加盖供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本项不得分。”

5、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个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要求修改为涉及到个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直接盖相应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由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6、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修改为:“信息价”是指《南平工程造价》发布的“光泽县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或“ (略) 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下同),“南平信息价”有的应先采用“南平信息价。”专用合同条款14.2.2竣工结算审核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需经光泽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指定的机构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作为竣工付款的依据。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28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56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专用合同条款20.4仲裁或诉讼修改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光 (略) 起诉。”

7、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08:30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时间为2024年6月5日08: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步顺延。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E*4001)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招标人: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日期:2024年5月21日


福建省光泽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更正公告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建省光泽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招标编号:E*4001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二、“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如有时)”下方注:2和3予以删除。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上中标结果公示( (略) 站原始页面下载打印件或截图, (略) 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可以是关键页面)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表6.4.1.8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应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表6.4.1.8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2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应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6、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及时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支援能力(本项目突发紧急情况指自然灾害事故、施工现场事故等情况),投标人在180分钟(含) (略) 总部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应急设备车辆到场支援应对突发情况得3分;180分钟以上,210分钟(含) (略) 总部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应急设备车辆到场支援应对突发情况得2分;2 (略) 总部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应急设备车辆到场支援应对突发情况得1分。注:本项现场地址为: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略) 总部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 总部到现场时间证明的相关资料(用百度或高德地图等导航工具,步行或驾车到达现场的时间截图材料),以上复印件材料必须加盖供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本项不得分。”

5、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个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要求修改为涉及到个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直接盖相应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由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6、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修改为:“信息价”是指《南平工程造价》发布的“光泽县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或“ (略) 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下同),“南平信息价”有的应先采用“南平信息价。”专用合同条款14.2.2竣工结算审核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需经光泽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指定的机构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作为竣工付款的依据。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28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56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专用合同条款20.4仲裁或诉讼修改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光 (略) 起诉。”

7、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08:30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时间为2024年6月5日08: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步顺延。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E*4001)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招标人: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日期: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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