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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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答疑澄清文件

中山市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答疑澄清文件

时间:2024-05-2237信息来源: (略) (略)

若存在附件,请 (略) 下载
(略) 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
招标申请编号 *
项目名称 (略) 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
标段名称 (略) 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标题 中山市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答疑澄清文件
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在规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2024年5月21日17:00),没有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本项目无答疑部分。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13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 支付方式中的



“(1)在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用的30%;



(2)设计评审通过且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60%;



(3)项目验收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的100%;”



修改为:



“(1)在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合同暂定价的40%;



(2)设计评审通过且提交设计成果文件,获得招标许可审批后,以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费用金额作为设计费取费基数,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出最终设计费,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90%;



(3)项目验收完成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100%;”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公安局三角分局



招标代理: (略)




日期:2024年5月22日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05-14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14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2024-05-20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4-05-21 17:00 (略) 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4-05-22 17:30
保证金(承诺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05-27 17: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7 09:30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6-07 09:30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略) 公安局三角分局 招标人联系人 冼先生 招标人联系方式 0760-*
招标人地址 (略) 三角镇高平大道39号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略)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斯斯、刘榕、冯锦彬、纪玩波、张焕、张鹏、沈银玲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0760-*、*
招标代理地址 (略) 石 (略) 3号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760-*
监督部门地址 (略) 三 (略) 3号
温馨提示:在广 (略) 发布的项目答疑澄清或其他公告,其附件 (略)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管理-招标答疑栏目中查阅下载。
中山市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答疑澄清文件

时间:2024-05-2237信息来源: (略) (略)

若存在附件,请 (略) 下载
(略) 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
招标申请编号 *
项目名称 (略) 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
标段名称 (略) 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标题 中山市三角镇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一重大活动应急管控智能化感知建设、智能交通执法及卡口建设)设计答疑澄清文件
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在规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2024年5月21日17:00),没有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本项目无答疑部分。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13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 支付方式中的



“(1)在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用的30%;



(2)设计评审通过且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60%;



(3)项目验收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的100%;”



修改为:



“(1)在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合同暂定价的40%;



(2)设计评审通过且提交设计成果文件,获得招标许可审批后,以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费用金额作为设计费取费基数,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出最终设计费,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90%;



(3)项目验收完成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100%;”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公安局三角分局



招标代理: (略)




日期: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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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05-14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14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2024-05-20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4-05-21 17:00 (略) 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4-05-22 17:30
保证金(承诺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05-27 17: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7 09:30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6-07 09:30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略) 公安局三角分局 招标人联系人 冼先生 招标人联系方式 0760-*
招标人地址 (略) 三角镇高平大道39号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略)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斯斯、刘榕、冯锦彬、纪玩波、张焕、张鹏、沈银玲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0760-*、*
招标代理地址 (略) 石 (略) 3号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760-*
监督部门地址 (略) 三 (略) 3号
温馨提示:在广 (略) 发布的项目答疑澄清或其他公告,其附件 (略)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管理-招标答疑栏目中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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