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库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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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江库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Z0124HY00ZC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丰江库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1、删除原采购文件中采购包1的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新丰江库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包组1)中第(三)条飞机喷药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第(3)点:作业准备中①机型的选择:“本作业设计选用机型为贝尔206直升机或贝尔407直升机,有效喷幅设为50米。贝尔206直升机,该机型作业飞行时速100-140公里/小时,作业高度树梢以上6-18米,有效喷幅达50米,一架次装载药液400公斤,一架次可飞行面积800亩,用时6-15分钟,日作业能力可达*亩以上;贝尔407直升机,该机型作业飞行时速100-140公里/小时,作业高度树梢以上6-18米,有效喷幅达50米,一架次装载药液800公斤,一架次可飞行面积1600亩,用时15-30分钟,日作业能力可达*亩以上。”的内容

2、原采购包1评审标准中技术部分:投入设备(10.分):“根据供应商对使用作业直升机数量及载药量进行评审: 1.直升机六架(含)以上,每架飞机载重量为600公斤(含)以上,得10分; 2.直升机两至四架,每架飞机载重量为400公斤(含)以上,得6分; 3.直升机一架,每架飞机载重量为400公斤(含)以上,得2分; 4.其他不得分。 注:所提供的直升机应登记在供应商的经民航批复的运行规范中,提供直升机(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复印件。”更正为:“根据供应商对使用作业直升机数量及载药量进行评审: 1.直升机六架(含)以上,每架飞机载重量为600公斤(含)以上,得10分; 2.直升机两至五架,每架飞机载重量为400公斤(含)以上,得6分; 3.直升机一架,每架飞机载重量为200公斤(含)以上,得2分; 4.其他不得分。 注:所提供的直升机应登记在供应商的经民航批复的运行规范中,提供直升机(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复印件;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该机型载药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评审要求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

地 址: (略) 东源县新 (略) 17号

联系方式: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 (略)

地 址: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联系方式: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阮

电 话:0762-*

河源 (略)

2024年05月2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Z0124HY00ZC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丰江库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1、删除原采购文件中采购包1的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新丰江库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包组1)中第(三)条飞机喷药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第(3)点:作业准备中①机型的选择:“本作业设计选用机型为贝尔206直升机或贝尔407直升机,有效喷幅设为50米。贝尔206直升机,该机型作业飞行时速100-140公里/小时,作业高度树梢以上6-18米,有效喷幅达50米,一架次装载药液400公斤,一架次可飞行面积800亩,用时6-15分钟,日作业能力可达*亩以上;贝尔407直升机,该机型作业飞行时速100-140公里/小时,作业高度树梢以上6-18米,有效喷幅达50米,一架次装载药液800公斤,一架次可飞行面积1600亩,用时15-30分钟,日作业能力可达*亩以上。”的内容

2、原采购包1评审标准中技术部分:投入设备(10.分):“根据供应商对使用作业直升机数量及载药量进行评审: 1.直升机六架(含)以上,每架飞机载重量为600公斤(含)以上,得10分; 2.直升机两至四架,每架飞机载重量为400公斤(含)以上,得6分; 3.直升机一架,每架飞机载重量为400公斤(含)以上,得2分; 4.其他不得分。 注:所提供的直升机应登记在供应商的经民航批复的运行规范中,提供直升机(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复印件。”更正为:“根据供应商对使用作业直升机数量及载药量进行评审: 1.直升机六架(含)以上,每架飞机载重量为600公斤(含)以上,得10分; 2.直升机两至五架,每架飞机载重量为400公斤(含)以上,得6分; 3.直升机一架,每架飞机载重量为200公斤(含)以上,得2分; 4.其他不得分。 注:所提供的直升机应登记在供应商的经民航批复的运行规范中,提供直升机(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复印件;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该机型载药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评审要求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

地 址: (略) 东源县新 (略) 17号

联系方式: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 (略)

地 址: (略) 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联系方式: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阮

电 话:0762-*

河源 (略)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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