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2日 18: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俞育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平潭县北厝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东附楼行政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GGZY[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30 09:00:00,更正为:2024-06-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30 09:00:00,更正为:2024-06-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平潭县金井湾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四楼4号开标室(平潭综 (略) ),更正为: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平潭县金井湾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开标一开标室一。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7款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评分:
体系认证1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http://**)网 (略) 页截 (略) 址,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 (略) 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更正为:
体系认证1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http://**)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网 (略) 页截 (略) 址,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 (略) 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更正内容(二):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7款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评分:
企业信誉 | 3 | (略) 未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3分;有受过1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2分;有受过2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作废处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
更正为:
企业信誉 | 3 | 投标人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除一般资格证明条件“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外, (略) 未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3分;有受过1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2分;有受过2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作废处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无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 (略) 平潭县北厝 (略) 1号
联系方式:*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东附楼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育敏
电话:*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22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2日 18: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俞育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平潭县北厝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东附楼行政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GGZY[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30 09:00:00,更正为:2024-06-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30 09:00:00,更正为:2024-06-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平潭县金井湾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四楼4号开标室(平潭综 (略) ),更正为: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平潭县金井湾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开标一开标室一。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7款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评分:
体系认证1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http://**)网 (略) 页截 (略) 址,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 (略) 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更正为:
体系认证1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http://**)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网 (略) 页截 (略) 址,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 (略) 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更正内容(二):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7款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评分:
企业信誉 | 3 | (略) 未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3分;有受过1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2分;有受过2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作废处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
更正为:
企业信誉 | 3 | 投标人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除一般资格证明条件“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外, (略) 未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3分;有受过1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2分;有受过2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作废处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无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 (略) 平潭县北厝 (略) 1号
联系方式:*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东附楼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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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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