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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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行政区域 平潭综合实验区 公告时间 **日 18:40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俞育敏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东附楼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GGZY[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平潭县金井湾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四楼4号开标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 (略) 平潭综合 (略) (略) 平潭县金井湾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开标一开标室一。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7款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评分:

体系认证1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http://**)网站的下载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更正为:

体系认证1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http://**)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网站的下载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更正内容(二):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7款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评分:

企业信誉

3

(略) 未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3分;有受过1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2分;有受过2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作废处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更正为:

企业信誉

3

投标人承诺自**日起至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除一般资格证明条件“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外, (略) 未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3分;有受过1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2分;有受过2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作废处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 (略) 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东附楼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育敏

电话:*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日


,福建, (略) ,平潭县,福州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行政区域 平潭综合实验区 公告时间 **日 18:40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俞育敏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东附楼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GGZY[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平潭县金井湾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四楼4号开标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 (略) 平潭综合 (略) (略) 平潭县金井湾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开标一开标室一。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7款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评分:

体系认证1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http://**)网站的下载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更正为:

体系认证1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http://**)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网站的下载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更正内容(二):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7款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评分:

企业信誉

3

(略) 未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3分;有受过1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2分;有受过2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作废处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更正为:

企业信誉

3

投标人承诺自**日起至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除一般资格证明条件“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外, (略) 未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3分;有受过1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2分;有受过2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作废处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 (略) 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东附楼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育敏

电话:*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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