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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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17 至 2024-05-23
撰写单位: 鞍山 (略) 撰写人: 宋志涛
( (略) 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格式10 报价一览表中 响应总有调整,现已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3日 11时0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 (略) (略)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备份文件也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5、只接受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地址:孟小龙/收件地址: (略) (略) 219房间( (略) 铁 (略) 269-271号)/联系电话:*, 邮编: *。 投标文件由 顺丰快递(建议)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交易中心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6、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铁东区园林大道999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鞍山 (略)
地 址: (略) 铁 (略) 211号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志涛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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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鞍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17 至 2024-05-23
撰写单位: 鞍山 (略) 撰写人: 宋志涛
( (略) 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格式10 报价一览表中 响应总有调整,现已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3日 11时0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 (略) (略)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备份文件也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5、只接受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地址:孟小龙/收件地址: (略) (略) 219房间( (略) 铁 (略) 269-271号)/联系电话:*, 邮编: *。 投标文件由 顺丰快递(建议)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交易中心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6、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铁东区园林大道999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鞍山 (略)
地 址: (略) 铁 (略) 211号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志涛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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