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东镇村商业住宅楼工程变更情况说明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宁海县东镇村商业住宅楼工程变更情况说明

本工程于2012年2月经县发改局宁发改投资【2012】16号文件批准建设,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住宅总户数345户,由宁波 (略) 中标承建,合同价为*.*元。

本工程2014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预算漏项以及现场施工变化等原因发生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变更,累计增加工程造价367.*元;其中第一次、第二次工程造价变更已于2017年8月份、2019年6月份报批,分别增加工程造价489.*元、307.*元;本次工程造价变更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审减少造价429.*元,具体工程变更内容如下:

(一)工程变更减少造价734.*元

1、住宅楼电梯走廊公共部位墙面原设计采用花岗岩干挂,按以往安置房工程同类项目施工做法,墙面材料调整为普通瓷砖铺贴,此项减少造价459.*元。

2、地下室及地面交通设施标识原招标暂估价为82.*元,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算实际造价为65.*元,此项减少造价17.*元。

3、幕墙工程总承包单位合同暂估价为1357.*元,专业分包单位中标价为1072.*元,幕墙工程在施工中发生了变更,增加造价119.*元,此项目较原合同暂估价减少工程造价165.*元。

幕墙工程增加造价主要内容:(1)南、北立面入口处增加石材包砼圆柱,增加造价39.*元;(2)北面商场局部采用弧形玻璃,根据规范要求及设计单位确认,弧形玻璃夹胶胶片PVB膜厚度1.14mm调整为2.28mmPVB,增加造价16.*元;(3)南立面一层吊顶、二至五层幕墙窗与百叶窗之间采用仿石材氟碳铝单板包边、表面仿石材氟碳喷涂,增加造价5.*元;(4)经设计优化变更,北面裙楼墙面设置6个广告位增加造价24.*元;(5)幕墙工程分包单位招标工作滞后,商场部分已完成4层主体结构梁板,相关预埋件无法设置,经设计单位确认采用后切(扩)底机械锚栓固定法施工,增加造价33.*元。

4、廊架顶面夹胶玻璃雨篷原合同暂估价为45.*元,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算实际工程造价为13.*元,此项减少造价31.*元。

5、住宅及商场地面、屋面栏杆等装饰工程原合同价为346.*元,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算实际工程造价为286.*元,此项合计减少造价60.*元。

减少造价主要内容:(1) 3公分厚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找平层变更为3公分厚细石混凝土随捣随抹平,减少造价78.*元;(2)住宅、商场上人屋面防滑地砖取消铺设, 减少造价17.*元;(3)住宅楼原电梯厅花岗岩楼地面调整为抛光砖铺设,商铺公共楼梯原水泥砂浆踏步、踢脚线采用花岗岩铺设,商场办公室楼地面、吊顶装饰等工程取消施工,合计增加造价4.*元;(4)住宅、商场栏杆原材质设计等未明确,合同价未计在内,后经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明确采用不锈钢栏杆,增加造价30.*元。

(二) 工程变更增加造价304.*元

1、根据县水务集团要求,为防止住宅管道井内水管破损,避免电梯进水发生故障,增设了地漏、排水管,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算,此项增加造价7.*元。

2、原强电设计图纸中配电箱系统与智能化弱电无接口,造成智能化系统无法控制各用电设备,为满足楼宇自控系统(BA系统)运行,设计增设了智能模块,网络控制器、控制箱等,此项增加造价19.*元。

3、标准层电梯前室吊顶设计高度至梁底,造成各给排水管道需穿梁开孔、暗敷套管等工程,此项增加造价4.*元。

4、原招标工程量预算清单中房屋室内外给排水连接管道均按建筑物1.5米内计入,县水务集团现场实际安装的给水管水表、室外附属各窨井留设大多距房屋超过1.5米,造成增加给、排水管道长度,此项增加造价7.*元。

5、原地下室风管、电力桥架、母线槽、配电箱设计未明确要求防火封堵,现根据消防验收要求,增设地下室风管、电力桥架、母线槽、配电箱等防火封堵,此项增加造价31.*元。

6、原招标时工程量预算清单中漏项有以下3项,施工单位按消防验收等相关要求进行了施工,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算,共增加造价149.*元。主要内容有:(1)增加地下室基础避雷接地、一层及二层等电位接地工程,增加造价16.*元;(2)增加防火监控、火灾漏电、电源监控等3个系统,增加造价53.*元;(3)增加防火分区界挡烟垂壁,增加造价79.*元。

7、附属工程中景观绿化原合同工程量清单579.*元,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工程量发生变更,此项共增加造价为56.*元。主要内容有:(1)裙楼屋顶景观绿化调整;(2)室外排水沟调整;(3)绿化种植密度调整;(4)北入口花坛增种造型罗汉松;(5)裙楼屋顶钢构架圆柱四周增设防腐木坐凳。

8、室外排水工程原合同暂估价155.*元,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工程量发生变更,此项共增加造价为28.*元。主要内容有:(1)南面化粪池位置调整,导致部分完成管道埋设走向、化粪池返工重建;(2)原地下室外围厂房基础、地梁及周边高压电杆基础凿除、外运等。

以上累计工程变更合计减少造价429.*元。

本次变更现予以公示,如对变更情况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宁 (略) 反映。

一、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4日

二、 联系电话:0574-*

三、 通讯地址:宁海县桃源 (略) 5号桃源大厦A幢1005室

四、 联系人:姚俊


本工程于2012年2月经县发改局宁发改投资【2012】16号文件批准建设,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住宅总户数345户,由宁波 (略) 中标承建,合同价为*.*元。

本工程2014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预算漏项以及现场施工变化等原因发生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变更,累计增加工程造价367.*元;其中第一次、第二次工程造价变更已于2017年8月份、2019年6月份报批,分别增加工程造价489.*元、307.*元;本次工程造价变更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审减少造价429.*元,具体工程变更内容如下:

(一)工程变更减少造价734.*元

1、住宅楼电梯走廊公共部位墙面原设计采用花岗岩干挂,按以往安置房工程同类项目施工做法,墙面材料调整为普通瓷砖铺贴,此项减少造价459.*元。

2、地下室及地面交通设施标识原招标暂估价为82.*元,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算实际造价为65.*元,此项减少造价17.*元。

3、幕墙工程总承包单位合同暂估价为1357.*元,专业分包单位中标价为1072.*元,幕墙工程在施工中发生了变更,增加造价119.*元,此项目较原合同暂估价减少工程造价165.*元。

幕墙工程增加造价主要内容:(1)南、北立面入口处增加石材包砼圆柱,增加造价39.*元;(2)北面商场局部采用弧形玻璃,根据规范要求及设计单位确认,弧形玻璃夹胶胶片PVB膜厚度1.14mm调整为2.28mmPVB,增加造价16.*元;(3)南立面一层吊顶、二至五层幕墙窗与百叶窗之间采用仿石材氟碳铝单板包边、表面仿石材氟碳喷涂,增加造价5.*元;(4)经设计优化变更,北面裙楼墙面设置6个广告位增加造价24.*元;(5)幕墙工程分包单位招标工作滞后,商场部分已完成4层主体结构梁板,相关预埋件无法设置,经设计单位确认采用后切(扩)底机械锚栓固定法施工,增加造价33.*元。

4、廊架顶面夹胶玻璃雨篷原合同暂估价为45.*元,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算实际工程造价为13.*元,此项减少造价31.*元。

5、住宅及商场地面、屋面栏杆等装饰工程原合同价为346.*元,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算实际工程造价为286.*元,此项合计减少造价60.*元。

减少造价主要内容:(1) 3公分厚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找平层变更为3公分厚细石混凝土随捣随抹平,减少造价78.*元;(2)住宅、商场上人屋面防滑地砖取消铺设, 减少造价17.*元;(3)住宅楼原电梯厅花岗岩楼地面调整为抛光砖铺设,商铺公共楼梯原水泥砂浆踏步、踢脚线采用花岗岩铺设,商场办公室楼地面、吊顶装饰等工程取消施工,合计增加造价4.*元;(4)住宅、商场栏杆原材质设计等未明确,合同价未计在内,后经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明确采用不锈钢栏杆,增加造价30.*元。

(二) 工程变更增加造价304.*元

1、根据县水务集团要求,为防止住宅管道井内水管破损,避免电梯进水发生故障,增设了地漏、排水管,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算,此项增加造价7.*元。

2、原强电设计图纸中配电箱系统与智能化弱电无接口,造成智能化系统无法控制各用电设备,为满足楼宇自控系统(BA系统)运行,设计增设了智能模块,网络控制器、控制箱等,此项增加造价19.*元。

3、标准层电梯前室吊顶设计高度至梁底,造成各给排水管道需穿梁开孔、暗敷套管等工程,此项增加造价4.*元。

4、原招标工程量预算清单中房屋室内外给排水连接管道均按建筑物1.5米内计入,县水务集团现场实际安装的给水管水表、室外附属各窨井留设大多距房屋超过1.5米,造成增加给、排水管道长度,此项增加造价7.*元。

5、原地下室风管、电力桥架、母线槽、配电箱设计未明确要求防火封堵,现根据消防验收要求,增设地下室风管、电力桥架、母线槽、配电箱等防火封堵,此项增加造价31.*元。

6、原招标时工程量预算清单中漏项有以下3项,施工单位按消防验收等相关要求进行了施工,经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算,共增加造价149.*元。主要内容有:(1)增加地下室基础避雷接地、一层及二层等电位接地工程,增加造价16.*元;(2)增加防火监控、火灾漏电、电源监控等3个系统,增加造价53.*元;(3)增加防火分区界挡烟垂壁,增加造价79.*元。

7、附属工程中景观绿化原合同工程量清单579.*元,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工程量发生变更,此项共增加造价为56.*元。主要内容有:(1)裙楼屋顶景观绿化调整;(2)室外排水沟调整;(3)绿化种植密度调整;(4)北入口花坛增种造型罗汉松;(5)裙楼屋顶钢构架圆柱四周增设防腐木坐凳。

8、室外排水工程原合同暂估价155.*元,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工程量发生变更,此项共增加造价为28.*元。主要内容有:(1)南面化粪池位置调整,导致部分完成管道埋设走向、化粪池返工重建;(2)原地下室外围厂房基础、地梁及周边高压电杆基础凿除、外运等。

以上累计工程变更合计减少造价429.*元。

本次变更现予以公示,如对变更情况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宁 (略) 反映。

一、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4日

二、 联系电话:0574-*

三、 通讯地址:宁海县桃源 (略) 5号桃源大厦A幢1005室

四、 联系人:姚俊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